| 索 引 号 | 01426732-0/2018-00024 | 分 类 | 其他 / 通知 |
| 发布机构 | 海州区城市管理局 | 发文日期 | 2018-06-30 |
| 标 题 | 关于开展夏季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 ||
| 文 号 | 海城管发〔2018〕31号 | 主 题 词 | |
| 内容概述 | 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当前正值夏季,我区开始进入汛期,高温、强降雨、雷电等自然灾害将对安全生产工作造成不利影响。这一时段也历来是事故易发多发期。今年以来,我局连续发生多起安全生产事故,教训十分深刻。为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安全生产事故,经研究,决定在全局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检查重点(一)人员安全方面。 | ||
| 时 效 | |||
关于开展夏季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
时值盛夏,我区也开始进入汛期,高温、强降雨、雷电等自然灾害将对安全生产工作造成不利影响。这一时段也历来是事故易发多发期。今年以来,我局连续发生多起安全生产事故,教训十分深刻。为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安全生产事故,经研究,决定在全局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重点
(一)人员安全方面。严格规范环卫一线人员作业,做好"三高"人群体检工作,做好一线工人劝休相关措施落实。环卫各公司每周安全例会点评,安全作业规范落实。
(二)办公场所安全方面。各科室、单位要建立严格的值班制度,实行领导带班制。要加强安全保卫工作,强化门卫值班制度,增大日巡夜查频率,加强对重点部位及重要财物的安全保护,严格落实防火防盗等措施。
(三)车辆安全方面。加强对城管行政执法车辆及环卫各类生产车辆技术状况的检查,严禁机动车辆带"病"运行、超速行驶、酒后驾驶、疲劳驾驶等行为,确保道路交通安全。要加强公务车的运行管理,严禁公车私用,确需用车,要实行报告制度,并落实安全责任。
(四)环卫安全生产方面。加强对环卫一线生产现场的安全监管,加强督查检查力度,提高环卫工人作业和上下班途中的自我保护意识。安排专人对车辆、中转站、宿舍、公厕安全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确保各场站消防通道畅通,水电线路安全,无乱堆放现象。
(五)队伍执法安全方面。执法管理过程中要坚持文明执法、和谐管理。尤其在拆除违法建设、违法户外广告时,要制定风险评估预案,充分考虑作业现场的临时用电、高空作业、危险作业等因素,落实好安全防范措施,杜绝事故发生。
(六)设施设备方面。各执法队伍和相关科室要加大对属地广告牌及店招的安全隐患排查力度,及时除险加固,消除安全隐患。
二、检查方式
此次检查采取自查与督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自查自纠阶段(6月30日至7月10日):各科室、各单位于通知下发之日起对照检查重点和检查内容认真开展自查。
2.整改及长效管理阶段(7月11日至12月底):局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在自查的基础上,定期不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对重点单位和重点部位进行重点检查,督促限期整改,确保安全隐患及时消除,真正做到不安全不生产。
三、工作要求
1. 高度重视,周密部署。局属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到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结合各自实际,明确工作职责,健全工作机制,周密部署,层层发动,全力抓好安全防控和自查工作,严防重特大事故发生。
2.严格落实,防患未然。局属各单位在检查期间,严格落实各项安全生产规范、制度,对重点部位的薄弱环节进行整治,防患于未然。 真正让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基本常识融入全体职工的日常工作中。
3. 落实措施,以查促改。坚持边检查边整改,以检查促整改。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及时安排相关责任人进行整改,无法解决的问题要及时上报,如因漏报、迟报、带病作业等发生责任事故的,将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处罚。
海州区城管局
2018年6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