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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426732-0/2018-00017 分 类 其他 / 通知
发布机构 海州区城市管理局 发文日期 2018-05-29
标 题 关于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文 号 海城管发〔2018〕15号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各驻区城管执法大队:为深入宣传贯彻国家、省、市、区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系列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在全局弘扬"生命至上、安全发展"的理念,提高全员安全素质,根据区安委办《关于开展2018年全区"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海安办〔2018〕18号)精神,现就2018年全局"安全生产月"活动有关事项安排如下:一、指导思想以"生命至上、安全发展"为主题,开展
时 效

关于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栏目:工作开展情况 发布时间:2018-05-29 阅读次数:

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各驻区城管执法大队:

为深入宣传贯彻国家、省、市、区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系列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在全局弘扬"生命至上、安全发展"的理念,提高全员安全素质,根据区安委办《关于开展2018年全区"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海安办〔201818号)精神,现就2018年全局"安全生产月"活动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指导思想

"生命至上、安全发展"为主题,开展系列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提高防灾减灾救灾能力。

二、活动时间

61日至30

三、组织机构

成立区城管局"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具体成员如下:

组 长:范庆立

副组长:卢长义、刘健、夏兴寨

组 员:蔡维岗、赵曼、董兴国、苏义、李庆标、赵峰

办公室设在局环卫科,主要负责全局"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开展及督促检查。

四、活动安排

一)部署动员。(61日前)

召开"安全生产月"专题会议,传达上级有关安全生产会议精神,全面部署"安全生产活动月"工作。

(二)全面开展"安全生产月"工作。(61日-630日)

1. 利用条幅、宣传栏等方式进行安全生产宣传;

2. 参加616日上午市联合开展广场宣传咨询日活动;

3. 邀请专家到城管局、环卫处进行安全生产宣教;

4. 组织环卫处部门负责人观看《生产安全事故典型案例盘点》宣传教育片;

5. 开展1次车辆应急救援演练;

6. 开展1"安康杯"技能竞赛

7. 对环卫设施、宿舍区、中转站、公厕等进行安全隐患拉网式排查,并及时整改。

五、活动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活动开展,明确责任分工,严格责任落实,加大对活动开展情况的督促检查力度,保障活动深入开展。

(二)突出宣传重点。各部门和单位要将"安全生产月"活动与城管工作结合起来,要与夏季安全生产相结合,充分突出城管工作的特点。

(三)务求取得实效。要充分利用各种方式,形成全方位立体化宣传格局,使安全生产深入人心。

                                       海州区城管局

        20185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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