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1426732-0/2017-00017 | 分 类 | 其他 /决议 |
| 发布机构 | 海州区城市管理局 | 发文日期 | 2017-09-01 |
| 标 题 | 2016年度海州区城管局部门决算公开 | ||
| 文 号 | 号 | 主 题 词 | |
| 内容概述 | |||
| 时 效 | |||
2016年度海州区城管局部门决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 主要职能
二、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三、 2016年度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第二部分 海州区城管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 收入决算表
三、 支出决算表
四、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 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八、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决算表
十、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二、 政府采购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海州区城管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城市管理及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拟定全区城市管理及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的规范性文件和行政措施,制定城市管理规划、计划,并指导和监督实施。
(二)组织编制全区市容环境卫生发展规划和市容(街景)、环卫设施建设、户外广告(夜景亮化)专项规划,并组织和监督实施。
(三)负责全区城市管理及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的综合协调、督促指导和检查考核。
(四)负责全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相关管理工作的指导、监督;负责全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方面相关事项的行政许可及行政许可事项实施的监督管理。
(五)指导全区镇街垃圾收集、运输体系建设、管理和环卫设施建设工作。
(六)指导乡镇以及区相关部门等所属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和管理。
(七)参与区城市规划中涉及市容环境卫生内容的项目论证。参与全区城市道路、市政工程、临街建(构)筑物、新改建住宅小区和市场建设等规划方案论证和项目竣工验收。
(八)负责国家、省城市管理行业主管部门组织开展的有关城市管理创优活动的组织实施和指导。协助区相关部门抓好环保模范城市、卫生城市、园林城市、文明城市等创建工作,并负责涉及市容环境卫生方面创建的组织协调、督促指导和考评、考核。
(九)会同区相关部门拟订全区性重大活动和重要节日环境保障方案,并负责涉及市容环境卫生方面保障工作落实的指导、协调和督查。指导、督促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开展重大活动和重要节日市容环境保障工作。
(十)按照市级数字化城市管理要求,开展区级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指导乡镇及区相关部门开展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
(十一)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根据上述职责,区城市管理局设5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局机关日常行政事务的综合协调与管理;负责局机关公文处理和重要文稿的起草、审核、报批和文印工作;负责拟定城市管理方面综合性规划、计划及市、区级目标管理和局机关内部管理制度;负责局党委会议、局长办公会议议定事项的传达、督办工作;负责市、区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负责局机关会务、文秘、信息、调研、档案、信访、安全、保卫和印鉴管理工作;负责宣传报道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组织、人事、编制、劳资工作;负责工、青、妇、计划生育、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财务管理、固定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后勤保障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市容及广告管理科
负责拟定全区市容管理规划、标准、办法,并指导和监督实施;牵头对全区市容管理进行综合协调、监督和检查考核;负责全区市容市貌、市容秩序管理的指导和监督;指导全区市容美化建设工作;负责市容市貌管理标准制定和指导;参与区市容市貌、市容秩序的建设项目的规划论证和竣工验收;牵头拟定重大活动、重要节日环境保障方案,并对全区市容环境保障工作进行综合协调、指导和监督;负责国家、省、市城市管理行业主管部门有关城市管理创建、创优活动的组织实施和指导;负责制订辖区夜景亮化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户外广告、标志、名牌、招牌管理标准和办法的制定和落实;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对占用城市空间设置户外广告专用设施和利用城市空间、市区道路两侧、广场、沿街建筑物、构筑物、市政公用设施及利用车船等交通工具发布户外广告的规划、审批与监督管理;负责对全区临街建筑物设置和发布户外广告、门头字号、店字招牌、标牌、橱窗、张挂张贴和城市形象宣传牌的审批和监督管理;负责环境渲染工作。
(三)环境卫生管理科
负责全区环境卫生的行业管理和业务指导;组织编制全区环境卫生管理、环卫设施建设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拟定全区环卫行业发展政策和管理规定;负责制定环卫作业考核标准,并督促实施;参与全区新建、改建生活小区环卫配套设施的规划论证;负责全区生活垃圾、建筑垃圾专项管理和垃圾无害化处理的指导和监督;负责全区“门前四包”市容环卫责任区制度落实的管理监督;负责组织征收全区城市垃圾处理费;负责起草城市垃圾处理费收支计划;负责对不按规定缴纳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单位和个人的核实,并予催告,催告或公告后在规定期限内不缴纳的,立案调查处理,依法进行处理或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负责编制全区城乡环境卫生统筹管理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制定全区城乡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年度计划;负责拟定全区城乡环境卫生质量标准;负责全区镇村环境综合整治创建工作;指导各镇、街、开发区垃圾收集、运输体系建设、管理和环卫设施建设工作;负责环卫设施建成后的验收与移交工作。
(四)法制科
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推进依法行政综合工作;负责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监督和指导;负责局机关及所属单位的法律、法规的学习和培训工作;负责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文书的管理工作;负责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处罚案件的审核管理工作;负责行政执法的业务统计和汇总上报工作;负责本局行政复议、应诉的有关工作;负责本系统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资格相关管理工作;负责城市管理方面法律、法规宣传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信访工作。
(五)督查科
负责对城市管理重点工作事项的落实情况和行政许可事项执行情况进行督查、督办;负责对城市管理依法行政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对行政执法人员的行为规范、履行职责等情况进行督查;负责对机关及所属单位工作人员工作作风和行为规范进行督查。负责对渣土消纳团体的渣土清运、处置工作进行监督管理,督促施工单位对施工现场进出口路面实行硬化,并配备车辆冲洗设备,落实专人负责车辆冲洗,确保清运车辆不带泥出场。负责与建设单位(或承包单位)签订卫生责任书。督促辖区内新开工的建筑工地施工单位,及时按标准设置围护设施,如工地在主要道路两侧则推广景观围墙。负责对工地周边环境的巡查监管,发现问题及时处置,确保工地周边环境整洁美观。协助其他科室做好重大活动及重要节日保障。
纪检监察机构按有关规定设置。
三、2016年度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一是城乡环卫一体化成效显著。出台启动《海州区城乡环卫一体化实施方案》。全年累计投入资金3500万元,新购垃圾投放箱664个、新建垃圾池(桶、点)520处,购置农村垃圾清运车89台(套),新建6座农村垃圾中转站,招聘农村保洁员1300名,对镇街道路两侧、河道沟渠、村前村后的卫生死角进行全面的整治,真正实现我区城乡环卫管理无缝隙、全覆盖。 二是城区市容环境明显提升。开展市容管理“春清”行动和“干净连云港”创建活动。投入整治资金约1600万元,清理卫生死角680余处,整理绿化带15万平方米,拆除简易亭棚424处,清理落地灯箱、广告牌665个,清理占道摊点1264处,美化墙体约20万平方米。62个城市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全部完成,其中,樱花园、二营巷地块、江化小区等项目的整治标准达到了省级典型案例标准。三是热点难点问题有效解决。建立健全违建查处机制,1-11月全区共开展拆违行动810次,累计拆违12.85万平方米。在6月至10月份的创卫违建整治活动中,对再就业一条街、西城市场周边、苏欣快客周边等处违章搭建进行集中整治。为连盐铁路沿线建设、310、204国道等重点项目、重大工程提供了保障。今年来,数字化城管二级平台调查、协调重点难点问题300件次,全部落实解决。累计受理办结各类案件9.3万件,结案率在95%以上。四是创卫工作取得实效。勇挑创卫主力军重担,清理积存垃圾80余万吨,改造、维修公厕464座,新建提档垃圾中转站8座,撤池换桶489处、3640只,新增果皮箱1460只,新购洗扫车等环卫车辆139辆。清理马路市场62个,取缔店外经营6480户,拆除违章搭建3000余处共计20万平方米,设置创卫公益广告6000余平方米、非机动车停放线11万米。粉刷墙面119万平方米,清理废品收购站163家。五是依法行政水平不断提高。开展案件查处和办理工作,全年共办理行政处罚案件1571件,其中一般程序案件619件,简易程序案件952件。1-12月,共接信访件266件(其中违建类案件219件),及时查处回复238件,回复率90%以上。圆满完成各类保障任务。
第二部分 海州区城管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见附表)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 收入决算表
三、 支出决算表
四、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 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八、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决算表
十、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二、 政府采购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海州区城管局2016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收入、支出总计22732.48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6836.17万元,增长43%。主要原因我局今年加大对城乡环卫一体化的投资力度,增加购置环卫设备及人员补给。其中:
(一)收入总计22732.48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20351.71万元,为当年从区级财政取得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与上年相比增加8509.22万元,增长39.95%。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城乡社区支出和住房保障支出。
2.上级补助收入1948.45万元,为海州区环卫处收到上级单位拨入的非财政补助资金。与上年相比增加795.5万元,增长69%。主要原因是增加了事业收入项目。
3.事业收入280.17万元,为海州区环卫处开展创卫取得的收入。与上年相比增加 280.17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2016年度我局为全市创建全国卫生城市在城乡社区环境卫生工作中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
4.经营收入 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0元,增长(减少)0%。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0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元,增长(减少)0%。
6.其他收入104.43万元,为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与上年相比减少96.44万元,减少48.01%。主要用于办公用品费用。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7.44万元,为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主要为区环卫处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8.年初结转和结余40.29万元,主要为海州区城管局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资金。
(二)支出总计22732.48万元。包括:
1. 城乡社区(类)支出20919.81万元,主要用于城乡社区环境卫生保洁、购置更换果皮箱及行政运行经费的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4655.62万元,增长29.52%。主要原因是创卫期间投入大量人力物力,提高对各街道、乡镇的环境卫生整治力度。
2.住房保障(类)支出233.03万元,主要用于区城管局局机关及下属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发放提租补贴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106.01万元,增长83.46%。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提高及住房公积金等标准提高。
3.结余分配768.76万元,为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主要是区环卫处对非财政补助结余按规定计算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和转入事业基金等。与上年相比增加768.76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区环卫处按规定对非财政补助结余资金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减少单位按规定应缴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4.年末结转和结余810.87万元,为单位结转下年的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主要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海州区城管局本年收入合计22684.7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0351.71万元,占89.72%;上级补助收入1948.45万元,占8.59%;事业收入280.17万元,占1.24%;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104.43万元,占0.45%。
图1:收入决算图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海州区城管局本年支出合计21152.8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152.84万元,占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海州区城管局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20351.71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5809.22万元,增长39.95%。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有所增加。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总体情况,既包括使用本年从本级财政取得的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海州区城管局2016年财政拨款支出19679.8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6.57%。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5137.38万元,增长35.33%。主要原因是我局今年加大对城乡环卫一体化的投资力度,提高了城乡社区支出经费,并增加了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经费。
海州区城管局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3085.26万元,支出决算为19679.8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0.4%。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是2016年我局在创卫工作中投入大量资金。其中:
(一)城乡社区支出(类)
(1)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
1.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9925.07万元,支出决算为217.8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1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创卫期间重点在城市管理中,对此项投入力度减少。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2984.84万元,支出决算为538.7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8.0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创卫期间重点在城市管理中,对此项投入力度减少。
3.城管执法(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57.9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确保创卫工作有序开展,我局投入大量人力物力,对各镇街、主次干道、背街小巷等马路市场及违法建筑进行了系统性的整治。
4.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401.6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确保创卫工作有序开展,我局投入大量人力物力,对各镇街、主次干道、背街小巷等马路市场及违法建筑进行了系统性的整治。
(2)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45051.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创卫期间用于城乡环卫一体化建设资金。
(3)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城市建设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714.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3月份开展创卫工作的专项经费,用于城市管理综合整治专用。
(4)城市公用事业附加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城市公用事业附加安排的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6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据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创卫工作的专项经费,用于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经费专用。
(5)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19.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环卫公厕改造、垃圾中转站建设的专项经费。
(6)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645.4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城乡卫生综合整治经费追加经费。
(二)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
1.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105.34万元,支出决算为226.7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15.2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本年度人员基本工资上调,住房公积金基数增长。
2.提租补贴(项)年初预算为43.01万元,支出决算为6.2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62%。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海州区城管局2016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9679.87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11602.9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专用设备购置、其他交通工具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
(二)公用经费8076.9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税金及附件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其他交通工具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总体情况,既包括使用本年从本级财政取得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海州区城管局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245.67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4373.18万元,增长31.52%。主要原因一是增加了农林水项目支出和交通运输项目支出,二是加大了城乡社区支出力度,三是提高了住房保障支出。海州区城管局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3085.26 万元,支出决算为18245.6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9.44%。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是因创卫增加了项目支出。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海州区城管局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8245.67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11602.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6642.7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税金及附件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其他交通工具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说明
海州区城管局2016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决算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7.3万元,占“三公”经费的87%;公务接待费支出 1.09万元,占“三公”经费的13 %。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决算支出 0万元,完成预算的0 %,比上年决算增加(减少)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7.3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决算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的0%,比上年决算增加(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为本年度未购置新的公务用车。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决算支出7.3万元,完成预算的60.83%,比上年决算减少5.06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局严格执行加强公车管理规章制度,减少公车出行次数;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我局严格执行加强公车管理规章制度,减少公车出行次数。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车辆保险、车辆维修及车辆保养费用。2016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4辆。
3.公务接待费万元。其中:
(1)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的 0%,比上年决算增加(减少)0万元, 2016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开支的外事接待0批次, 0人次。主要为无外事接待。
(2)国内公务接待支出1.09万元,完成预算的3.87 %,比上年决算减少6.35万元,主要原因为主要原因是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十项规定”精神,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大力压缩行政经费支出。国内公务接待主要为接待兄弟城市来我局学习考察。
2016 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开支的国内公务接待82人次,主要为接待兄弟城市来我局学习考察。
海州区城管局 2016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会议费决算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的 0 %,比上年决算增加0万元, 2016 年度全年召开会议0 个,参加会议0人次。
海州区城管局2016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培训费决算支出6.29万元,完成预算的278.32 %,比上年决算增加0.88万元,主要原因为本年度局领导多次安排班子各成员外出考察学习其他兄弟城市对市容环境及城市管理的先进经验和做法;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创卫其他多次组织安排相关人员外出考察学习。2016 年度全年组织培训24人次。主要为外出考察城市管理相关培训。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海州区城管局2016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决算1434.2万元,本年支出决算1434.2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1.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款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城市建设支出(项)支出决算714.3万元,主要是因3月份开展创卫工作的专项经费,我局在城市管理综合整治工作中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
2.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市公用事业附加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城市公用事业附加安排的支出(项)支出决算600万元,主要用于创卫期间对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经费专用。
3.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项)支出决算119.9万元,主要用于环卫公厕改造、垃圾中转站建设的专项经费。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19.18万元,比2015年增加65.31万元,增长7.65%。主要原因是网络及办公场所维护费、人员借用劳务费上略有上浮。
(二)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520.5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375.3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701.79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443.41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4辆,其中,区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3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区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可结合部门实际收入情况举例说明)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可结合部门实际收入情况举例说明)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可结合部门实际收入情况举例说明)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可结合部门实际收入情况举例说明)
六、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可结合部门实际收入情况举例说明)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九、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可结合部门实际支出情况举例说明)
(各部门应对“公开05表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中所列示的支出功能项级科目,并对照《2016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财预〔2014〕266号)支出科目结合单位实际情况进行解释)
十、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对非财政补助结余资金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减少单位按规定应缴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十一、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可结合部门实际支出情况举例说明)
十五、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可结合部门实际支出情况举例说明)
十六、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可结合部门实际支出情况举例说明)
十七、“三公”经费:指区级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八、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在财政部有明确规定前,“机关运行经费”暂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