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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426732-0/2017-00014 分 类 其他 /
发布机构 海州区城市管理局 发文日期 2017-06-12
标 题 海州区城管局开展集中法治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
文 号 海城管发〔2017〕53号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时 效

海州区城管局开展集中法治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

栏目:工作开展情况 发布时间:2017-06-01 阅读次数:
 

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

今年是七五普法规划全面实施年,为深化法治城管建设,推进七五普法各项工作深入开展,根据区法治办《关于在全区集中开展法治宣传活动的通知》(海法治办【20172号)文件要求,结合城管工作实际,特制定我局平安法治宣传月活动方案:

一、活动时间

宣传月时间为20175月底至6月底,时间1个月。

二、活动内容

    1.开展城管法治宣传进学校活动。组织驻区城管执法大队队伍走进学校,围绕城市管理法律法规、创建文明城市等内容,举办专题法治讲座,组织部分学生代表体验城管工作,接受最直接、最深动的城管法治教育。(责任单位:局团委、局法制科、各驻区城管执法大队)

2.开展城管法治宣传进社区活动。结合城管与社区结对共建活动,组织机关党员深入社区宣传城市管理法律法规,引导社区居民自觉维护市容环境卫生,共同营造良好的人居环境。(责任单位:局办公室、局综合科)

3.开展市容环卫责任区制度集中宣传活动。将市容环卫责任区制度的落实与法治宣传工作紧密结合,组织人员走上街头、走进沿街商户,通过发放宣传手册、上门宣传、签定门前四包责任书等形式,宣传市容环卫责任区制度并督促落实。(责任单位:区环卫处、各驻区城管执法大队)

4.集中开展氛围营造工作。根据区法治办要求,充分发挥职能优势,动员沿街单位及商户利用LED屏滚动播放法治内容节目,在符合条件的重点路段及窗口地段设置一批户外宣传广告,在局机关门口设置法制宣传栏及相关宣传标语,营造浓厚氛围。(责任单位:局综合科、各驻区城管执法大队)

三、活动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成立局法治宣传月活动领导小组,具体组成如下:

  长:卢长义

副组长:王涛、解兆辉、于祝君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局法制科,具体人员为:戴志刚、郑媛媛。负责法治宣传月活动的组织实施和督促检查。

2.形式多样,注重实效。各单位要积极探索,努力创新,不断丰富法治宣传工作的形式和方法,要适应不同对象,有针对性的开展宣传工作。要加强与新闻单位的密切联系,将集中宣传报道和广泛的社会宣传活动有机结合起来。

3.强化督导,形成合力。各单位要密切配合,建立宣传协作机制,做到上下联动,形成合力。

                                               海州区城市管理局

20176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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