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1426732-0/2017-00014 | 分 类 | 其他 / |
| 发布机构 | 海州区城市管理局 | 发文日期 | 2017-06-12 |
| 标 题 | 海州区城管局开展集中法治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 | ||
| 文 号 | 海城管发〔2017〕53号 | 主 题 词 | |
| 内容概述 | |||
| 时 效 | |||
海州区城管局开展集中法治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
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
今年是“七五”普法规划全面实施年,为深化法治城管建设,推进“七五”普法各项工作深入开展,根据区法治办《关于在全区集中开展法治宣传活动的通知》(海法治办【2017】2号)文件要求,结合城管工作实际,特制定我局平安法治宣传月活动方案:
一、活动时间
宣传月时间为2017年5月底至6月底,时间1个月。
二、活动内容
1.开展城管法治宣传进学校活动。组织驻区城管执法大队队伍走进学校,围绕城市管理法律法规、创建文明城市等内容,举办专题法治讲座,组织部分学生代表体验城管工作,接受最直接、最深动的城管法治教育。(责任单位:局团委、局法制科、各驻区城管执法大队)
2.开展城管法治宣传进社区活动。结合城管与社区结对共建活动,组织机关党员深入社区宣传城市管理法律法规,引导社区居民自觉维护市容环境卫生,共同营造良好的人居环境。(责任单位:局办公室、局综合科)
3.开展市容环卫责任区制度集中宣传活动。将市容环卫责任区制度的落实与法治宣传工作紧密结合,组织人员走上街头、走进沿街商户,通过发放宣传手册、上门宣传、签定“门前四包”责任书等形式,宣传市容环卫责任区制度并督促落实。(责任单位:区环卫处、各驻区城管执法大队)
4.集中开展氛围营造工作。根据区法治办要求,充分发挥职能优势,动员沿街单位及商户利用LED屏滚动播放法治内容节目,在符合条件的重点路段及窗口地段设置一批户外宣传广告,在局机关门口设置法制宣传栏及相关宣传标语,营造浓厚氛围。(责任单位:局综合科、各驻区城管执法大队)
三、活动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成立局法治宣传月活动领导小组,具体组成如下:
组 长:卢长义
副组长:王涛、解兆辉、于祝君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局法制科,具体人员为:戴志刚、郑媛媛。负责法治宣传月活动的组织实施和督促检查。
2.形式多样,注重实效。各单位要积极探索,努力创新,不断丰富法治宣传工作的形式和方法,要适应不同对象,有针对性的开展宣传工作。要加强与新闻单位的密切联系,将集中宣传报道和广泛的社会宣传活动有机结合起来。
3.强化督导,形成合力。各单位要密切配合,建立宣传协作机制,做到上下联动,形成合力。
海州区城市管理局
2017年6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