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1426732-0/2019-00007 | 分 类 | 其他 / 通知 |
| 发布机构 | 海州区城市管理局 | 发文日期 | 2019-03-13 |
| 标 题 | 关于印发《海州区大型户外广告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 ||
| 文 号 | 海城管发〔2019〕8号 | 主 题 词 | |
| 内容概述 | 关于印发《海州区大型户外广告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各镇、街道、工业园;城管驻区各大队:现将《海州区大型户外广告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 ||
| 时 效 | |||
关于印发《海州区大型户外广告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海州区大型户外广告
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街道、工业园;城管驻区各大队:
现将《海州区大型户外广告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海州区城市管理局
2019年3月13日
海州区大型户外广告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为全面提升我区城市容貌水平,打造靓丽的市容景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容貌标准》、《江苏省城市容貌标准》、《江苏省城乡规划条例》、《江苏省广告条例》、《江苏省城镇户外广告和店招标牌设施设置技术规范》、《连云港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规定,根据市局统一部署,经研究决定对我区范围内大型户外广告设施开展为期3个月的专项集中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如下。
总体要求和目标
主次干道两侧可视范围内(含特色街区)所有大型广告设施必须规范设置,禁止未经许可擅自设置大型户外广告设施。通过整治,实现城区户外广告载体合法规范、安全文明、材质新颖,促进户外广告载体法治化、景观化。
领导小组成员
组 长:林秀兰 区政府党组成员、区城管局局长
副组长:范庆立 区城管局党委书记
王怀坤 市城管行政执法支队海州一大队大队长
刘海祥 市城管行政执法支队海州二大队负责人
于祝君 市城管行政执法支队主任科员海州三大队(主持工作)
陈树阳 市城管局广场办主任
成 员:张道勇 浦南镇党委委员
张建鑫 新坝镇副镇长
杨绍文 锦屏镇党委政法委员、人武部长
张华敏 板浦镇党委宣传、统战委员
李 昂 宁海街道党工委副书记、主任科员
陶士勇 海州工业园党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范一栋 新浦工业园党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王国亮 岗埠农场总经理助理
陈万才 新浦街道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丁伏青 浦西街道党工委政法委员、人武部长
严 明 路南街道党工委组织委员、人武部副部长
李志聪 新南街道党工委政法委员
张传红 新东街道党工委委员、人大工委主任
孙秀敏 新海街道党工委委员
任振山 朐阳街道党工委委员
李加宽 洪门街道党工委委员、后勤服务中心主任
董 平 海州街道党工委委员
赵 瑞 幸福路街道党工委委员、党政办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局市容广告科,董兴国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整治范围及内容
全面整治海州区范围内大型户外广告设施的违法违规设置的问题。重点整治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一)未经审批的大型单立柱广告设施、楼顶广告设施、楼体立面广告设施、楼体立面LED电子显示屏、立柱式LED电子显示屏、大型围挡式落地广告牌、道路两侧其它广告设施。
(二)存在安全隐患、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设置规范的大型单立柱广告设施、楼顶广告设施、楼体立面广告设施、楼体立面LED电子显示屏、立柱式LED电子显示屏、大型围挡式落地广告牌、道路两侧其它广告设施。
(三)未申报续批的大型单立柱广告设施、楼顶广告设施、楼体立面广告设施、楼体立面LED电子显示屏、立柱式LED电子显示屏、大型围挡式落地广告牌、道路两侧其它广告设施。
(四)经过审批但不符合城市容貌发展形势的大型单立柱广告设施、楼顶广告设施、楼体立面广告设施、楼体立面LED电子显示屏、立柱式LED电子显示屏、大型围挡式落地广告牌、道路两侧其它广告设施。
(五)其它不符合城市发展需求的广告设施。
四、任务安排
(一)职责分工
城管驻区大队和广场办负责排查主城区内户外广告设施明细,对不符合要求的广告设施进行提档整治或拆除,配合乡镇、工业园进行整治。
海州区城管局配合各驻区执法大队、镇、街、工业园进行排查整治,对主城区符合要求但未审批的广告设施进行行政许可,整理工作台账并向驻区大队提供已审批的户外广告设施明细。
乡镇、工业园对本辖区内的户外广告设施进行排查整治,对符合要求但未审批的广告设施进行行政许可,对不符合要求的进行整改。
城区街道办事处配合大队和广场办对辖区内户外广告设施进行排查,配合进行整治工作。
(二)工作安排
专项整治行动时间为2019年3月至2019年6月。具体分为四个阶段:
1.动员部署阶段(2019年3月13日--2019年3月15)。各单位结合已有工作部署和实际工作情况,制定出台行动方案,完善组织领导架构,统筹安排,周密部署,明确细化专项整治范围、内容、步骤、措施和要求等。
2.摸排整改阶段(2019年3月16至2019年3月31日)。各单位要积极宣传发动,发放整治通知,边摸排边整治。要积极建立协调机制,按照职责开展集中整治工作。
3.集中整治阶段(2019年4月至2019年5月)。各单位要组织专门力量,根据行动方案和统一部署,和相关部门密切协同,集中开展专项整治,采取集中检查、错时执法等方式方法,有计划的开展整治工作。对经过审批且在审批期限内的广告设施进行安全检查,建立台帐;对经过审批但超期脱审的广告设施责令整改,逾期不整改的依法予以拆除;对未经审批擅自设置的广告设施,责令广告业主补办审批手续,逾期未补办审批手续或不符合设置条件的,依法予以拆除;对存在安全隐患的、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设置规范、不符合城市发展需求、群众投诉强烈的各类户外广告设施依法予以拆除。
4.巩固长效阶段(2019年6月1日起)。各单位要全面梳理专项整治工作情况,系统总结经验做法,加强户外广告的后续管控,落实长效监管措施,健全制度体系,探索非接触性执法的应用,提升日常巡查和行政执法的水平,巩固专项整治成果,新设置大型户外广告设施须经市规委会研究同意再予以审批,实现长效化管理目标。
五、整治方式
(一)保留一批。对符合标准并取得许可手续的予以保留。
(二)完善手续。对符合标准但未取得许可手续或到期未续批的,督促其完善许可手续。
(三)提档升级一批。对基本符合市容要求,但是材质低劣、存在安全隐患的,督促其提档升级,做好安全鉴定后完善手续。
(四)拆除一批。对没有许可手续,不符合相关要求,存在安全隐患,不配合整治的,依法进行拆除。
六、工作要求
(一)思想重视。户外广告专项整治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量大,与城市管理水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息息相关,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要将专项整治工作作为助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的重要举措,确保专项整治工作顺利开展。
(二)明确责任。各单位要压实责任,科学计划,精心组织。要按照本方案对户外广告专项整治工作进行职责分工,落实到人,扎实有效地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三)营造氛围。各单位要加强正面宣传引导和反面事例曝光,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加大户外广告相关法律法规的普法力度,积极取得广告业主和广大市民群众的理解与支持,确保整治工作安全、平稳、有序地推进。
(四)强化措施。各单位要联合各类宣传平台,重点跟踪曝光抗拒执法的人员,用足用好法律依据,予以严厉查处,并通过媒体进行广泛宣传、跟踪报道,形成重典治乱、高压治理的工作态势,打消其他广告从业人员的侥幸心理。对整治不力给人民群众造成生命安全和财产损失的将依法追究广告业主责任和相关单位的监管责任。
海州区城管局办公室 2019年3月13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