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1426732-0/2021-00003 | 分 类 | / 通知 |
| 发布机构 | 海州区城市管理局 | 发文日期 | 2020-12-31 |
| 标 题 | 关于切实做好元旦春节期间安全防范 工作的通知 | ||
| 文 号 | 海城管发〔2020〕24号 | 主 题 词 | |
| 内容概述 | |||
| 时 效 | |||
关于切实做好元旦春节期间安全防范 工作的通知
局机关各科室、区环卫处、城管驻区各大队:
元旦、春节即将来临,生产经营活动频繁,各类风险隐患突出,极易诱发安全生产事故,为切实做好节日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城管系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全力推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一年小灶”圆满收官,确保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万无一失,现根据《关于转发<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元旦春节期间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海安办〔2020〕79号)及《海州区城管局关于开展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海城管发〔2020〕22号)相关文件精神,现将相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全面做好节前安全检查
局机关各科室、区环卫处、城管驻区各大队要结合元旦、春节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特点,提高思想认识,做到领导亲自带队,组织相关人员开展全面的安全生产大检查。要通过自查自纠,切实解决发现的安全问题,进一步强化薄弱环节和危险部位的安全监管,杜绝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二、认真做好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值班工作
局机关各科室、区环卫处、城管驻区各大队要高度重视元旦、春节期间的安全生产值班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落实值班制度,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干部带班制度,每天保证一名领导干部在岗带班,所有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尽职尽责,遇有重大突发事件或事故,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要严格执行事故上报制度,畅通信息报送渠道,确保信息及时准确上报,坚决防止迟报、漏报、瞒报事故的行为。要密切关注群众投诉和社会舆情,组织人员及时核查答复,及时按规定上报并妥善处置。凡因工作麻痹松懈、玩忽职守造成重大影响的,一律追究相关单位主要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责任。
三、扎实做好节日期间疫情防控工作
局机关各科室、区环卫处、城管驻区各大队要高度重视元旦、春节期间的疫情防控工作,完善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加强应急物资储备,要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对办公场所内公共用品和设施设备要做好清洁消毒,保持室内通风换气。
海州区城市管理局
2020年12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