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426732-0/2024-00004 | 分 类 | / 通知 |
发布机构 | 海州区城市管理局 | 发文日期 | 2024-01-31 |
标 题 | 关于印发《全区“拆违、破网、透窗”百日攻坚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 ||
文 号 | 海城管发〔2024〕5号 | 主 题 词 | |
内容概述 | |||
时 效 |
关于印发《全区“拆违、破网、透窗”百日攻坚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岗埠农场、云台农场,各驻区城管大队、高新区大队:
为深入推进全区冬春火灾防控及燃气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整合工作力量,全面畅通消防安全“生命通道”,区城市管理局、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制定了《全区“拆违、破网、透窗”百日攻坚行动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集中排查、重点整治、及时消除安全风险隐患,坚决遏制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确保全区火灾形势持续稳定。
海州区城市管理局 海州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1月31日
全区“拆违、破网、透窗”百日攻坚行动工作方案
为深入推进全区冬春火灾防控及燃气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整合工作力量,全面畅通消防安全“生命通道”,区城市管理局、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决定自即日起至4月30日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拆违、破网、透窗”百日攻坚行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把保护人民生命摆在首位,全面提高公共安全保障能力。深刻吸取近年来典型火灾事故教训,深入推进全区冬春火灾防控及燃气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坚持治标与治本相结合,全面夯实火灾防控根基,推动消防安全形势持续向好,坚决防范遏制群死群伤重特大火灾事故。
二、整治内容
1.人员密集场所建筑外墙门窗违规设置户外广告设施、店招标牌、防盗网(窗)、铁栅栏等影响疏散逃生、灭火救援和建筑排烟的障碍物。
2.企业违章搭建占用防火间距、影响消防车通道。
人员密集场所,是指宾馆、饭店、商场、集贸市场、客运车站候车室、客运码头候船厅、民用机场航站楼、体育场馆、会堂以及公共娱乐场所等公众聚集场所,医院的门诊楼、病房楼,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和集体宿舍,养老院,福利院,托儿所,幼儿园,公共图书馆的阅览室,公共展览馆、博物馆的展示厅,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和员工集体宿舍,旅游、宗教活动场所等。
三、时间安排
(一)部署发动(2月1日前)。各单位印发方案,召开会议,广泛动员部署。各有关部门结合实际,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加强条线发动。
(二)自查自改(2月2日-2月18日)。各单位要向社会广泛发放《关于开展“拆违、破网、透窗”百日攻坚行动的告知书》(附件1),掀起整治行动热潮,并积极发动辖区单位对照整治重点内容进行自查自改。
(三)排查整治(2月19日-4月25日)。各单位对照工作方案,精心组织实施,开展“拉网式”排查,建立排查问题隐患和整改责任清单,并根据整治清单,采取“销号式”推进工作开展。各单位要对已排查的场所进行联合抽查检查,抽查检查情况要留档备查。区城管局、区消委办将对各辖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联合督导检查和明察暗访。
(四)总结验收(4月26日-4月30日)。各单位认真总结工作,固化经验做法,健全完善消防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双重预防机制。
攻坚行动结束后,转入长效管理阶段。各单位要加强日常检查,对发现违规设置广告设施、店招标牌、防盗网(窗)、铁栅栏等障碍物影响疏散逃生、灭火救援的,违章搭建占用防火间距、影响消防车通道的及时予以制止、拆除。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是此次专项整治的第一责任人,负责本区域内的攻坚行动,要层层分解责任,切实将工作任务落实到各个岗位、每个环节。各单位要坚持“属地主责、划分网格、分片包干”相结合,将辖区划分若干片区网格,组织综合执法机构(应急管理办公室)、基层消防工作站、公安派出所、社区网格员等基层监管力量,逐个网格逐个场所排查,排查情况要及时录入 “连云港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工作平台”。各行业主管部门按照“三管三必须”原则,落实本行业领域消防安全监管责任,动员、指导行业单位开展自查自纠,全面排查整治影响安全疏散通道、消防救援通道的障碍物等隐患,确保消防通道畅通。相关责任单位要依法处理影响疏散逃生、灭火救援消防安全隐患的广告设施、店招标牌以及占用消防车通道、安全疏散通道的违章建筑;城管部门要强化源头管控,从严审批管理户外广告设施、店招标牌,将“不得影响疏散逃生、灭火救援”作为许可申请审查要件之一。
(二)科学统筹推进。各单位要结合冬春火灾防控和燃气消防专项治理,统筹推进百日攻坚行动,既查“生命通道”情况,也查“九小场所”消防安全员配备、人员履职以及巡查平台运用等情况,实现开展一次排查、整改一批隐患。在开展专项行动过程中,坚持原则性和灵活性相统一,对需要整治的广告设施、店招标牌、防盗网(窗)或铁栅栏等障碍物,能够改造的,督促积极改造,无法改造的坚决予以拆除,确保通道畅通;严禁营业期间实施改造或拆除,改造或拆除过程中,严格遵守动火、登高、破拆等作业要求,严防发生生产安全事故事件。
(三)加强宣传引导。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媒体,加强封堵灭火逃生通道等典型事故案例警示和逃生技能科普宣传,切实提高公众消防安全意识。坚持“逢查必宣”,推动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消防安全员熟悉掌握消防安全知识;开展常态化、针对性的消防安全知识和应急能力培训,提升消防安全管理能力和应急逃生技能。
(四)加强调度统计。各单位要加强排查整治,定期调度统计工作进展,建立“隐患整改两照”(事前隐患照、事后整改照)相关档案台账,对已完成整改的单位加强“回头看”,防止隐患反弹。区城市管理局、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将对各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督导,督导情况纳入各地高质量考核,对工作成效明显的单位和人员通报表扬,对工作组织不力、进展滞后的单位,严肃追究相关责任。
各单位每周四下班前上报本辖区内攻坚行动统计表(附件2),4月26日前上报“隐患整改两照”汇总档案(附件3)及工作总结。重要情况随时上报。
联系人:杨洋 联系电话:19996671715
邮 箱: hzqcgjsrggk@126.com
联系人:笪正 联系电话:18961330622
邮 箱:976628944@qq.com
附件1
关于开展“拆违、破网、透窗”百日攻坚行动的告知书
XX单位:
为深入推进全区冬春火灾防控及燃气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整合工作力量,全面畅通消防安全“生命通道”,区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决定自即日起至4月30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拆违、破网、透窗”百日攻坚行动。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1.此次整治重点为:人员密集场所建筑外墙门窗违规设置户外广告设施、店招标牌、防盗网(窗)、铁栅栏等影响疏散逃生、灭火救援和建筑排烟的障碍物,企业违章搭建占用防火间距、影响消防车通道。
2.各单位要对照整治重点内容进行自查自改,对自查发现的存在影响疏散逃生、灭火救援和建筑排烟的障碍物及占用防火间距、影响消防车通道违章搭建于2月18日前整改到位。对外窗设置防盗网(窗)、铁栅栏等影响疏散逃生、灭火救援和建筑排烟的障碍物可设置成不锁闭的可对外开启外窗,无法改造的坚决予以拆除,确保疏散通道畅通。拖延整改或拒不整改将依法组织实施代履行予以拆除。造成火灾事故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3.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人员密集场所建筑外墙门窗违规设置户外广告设施、店招标牌、防盗网(窗)、铁栅栏等影响疏散逃生、灭火救援和建筑排烟的障碍物,企业违章搭建占用防火间距、影响消防车通道等违法行为,可通过12345热线平台或直接向当地政府部门反映。
特此告知。
单位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备注:人员密集场所,是指宾馆、饭店、商场、集贸市场、客运车站候车室、客运码头候船厅、民用机场航站楼、体育场馆、会堂以及公共娱乐场所等公众聚集场所,医院的门诊楼、病房楼,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和集体宿舍,养老院,福利院,托儿所,幼儿园,公共图书馆的阅览室,公共展览馆、博物馆的展示厅,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和员工集体宿舍,旅游、宗教活动场所等。
(一式两份,一份交被检查单位,一份存档。)
附件2
全区“拆违、破网、透窗”百日攻坚行动统计表
单位 |
排查单位(家) |
督改隐患(处) |
清理人员密集场所堵塞“生命通道”、影响消防车通行等安全隐患(处) |
拆除违规设置的铁栅栏、广告牌等障碍物(处) |
浦南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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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坝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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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屏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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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浦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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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浦街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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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西街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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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南街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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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南街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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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东街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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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海街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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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海街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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朐阳街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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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门街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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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州街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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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福路街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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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果山街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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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城街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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郁洲街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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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台农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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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埠农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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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大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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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大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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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大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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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区大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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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附件3
“隐患整改两照”档案台账范例
位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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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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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 |
(广告或店招牌设施+事前隐患照片) |
(广告或店招牌设施+事后整改照片) |
备注:存在问题指:1.人员密集场所建筑外墙门窗违规设置户外广告设施、店招标牌等影响疏散逃生、灭火救援和建筑排烟的障碍物。2.企业违章搭建占用防火间距、影响消防车通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