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1426732-0/2020-00007 | 分 类 | / 通知 |
| 发布机构 | 海州 | 发文日期 | 2020-06-02 |
| 标 题 | 关于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 ||
| 文 号 | 海城管发〔2020〕12号 | 主 题 词 | |
| 内容概述 | |||
| 时 效 | |||
关于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
为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切实提高城管全员应急意识和本质安全水平,根据区安委办《关于开展2020年全区“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海安办〔2020〕31号)精神,现就2020年全局“安全生产月”活动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消除事故隐患,筑牢安全防线”为主题,立足促进复工复产安全防范,以人员、车辆、设备、店招、广告牌等安全为重点,围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企业主体责任落实等重点工作,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大宣传大教育大整治活动,凝聚安全生产共识,增强全员安全意识,推动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压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深入排查安全风险隐患,扎实推进问题整改,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促进全区城管本质安全水平全面提升和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活动时间
6月1日至30日。
三、组织机构
成立城管局“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具体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林秀兰
副组长:范庆立、卢长义、刘健、刘奔、王涛、
刘海祥、于祝君、夏兴寨、赵曼
成员:苏义、朱义志、赵峰、赵海民、梅健雄、
蔡维岗、李庆标
办公室设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科,负责全局“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结合协调、方案策划、督促检查及对上对下工作衔接。
四、活动内容
(一)部署动员(6月3日前)。召开“安全生产月”动员会议,传达上级有关安全生产会议精神,学习安全生产方面法律法规,全面部署“安全生产月”工作。
(二)全面开展“安全生产月”工作(6月3日~6月30日)。
1. 利用条幅、海报、宣传栏、电子屏等方式进行安全生产宣传;
2. 深入开展涉及户外广告、店招店牌、环卫作业管理、违法建设等安全隐患专项大排查大整治行动;
3. 组织局机关和部门观看《生产安全事故典型案例盘点》警示教育片;
4. 依托“全国安全知识网络竞赛”活动,开展安全法规、安全管理、应急处置等培训工作;
5. 建立“安全生产月”活动推进工作群,及时上报活动开展情况;
五、活动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各科室要高度重视活动开展,明确责任分工,严格责任落实,加大对活动开展情况的督促检查力度,保障活动深入开展。
(二)突出宣传重点。各单位、各科室要将“安全生产月”活动与本部门工作结合起来,要与夏季安全生产相结合,充分突出城管工作的特点。
(三)务求取得实效。要充分利用各种方式,形成全方位、多维度宣传格局,使安全生产深入人心。对排查出的隐患及时整改,确保城管系统安全稳定运行。
附件:1.关于组织参加“全国安全知识网络竞赛”活动通知
2.区城管局“安全生产月”活动推进工作群二维码
海州区城市管理局
2020年6月2日
附件1.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