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1426732-0/2025-00008 | 分 类 | / 通知 |
| 发布机构 | 海州 | 发文日期 | 2025-10-29 |
| 标 题 | 连云港市海州区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规划(2024-2035年) | ||
| 文 号 | 无号 | 主 题 词 | |
| 内容概述 | |||
| 时 效 | |||
连云港市海州区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规划(2024-2035年)
连云港市海州区建筑垃圾污染环境
防治规划(2024-2035年)
前 言
建筑垃圾治理工作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防治环境污染、维护生态安全、促进绿色低碳发展,以及推动城市治理现代化建设、保障城市安全有序运行的重要内容。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以下简称“新《固废法》”)自2020年9月1日正式实施以来,对建筑垃圾的管理提出了新的要求和规定,将建筑垃圾作为单独的一类固体废物进行管理,与生活垃圾严格区分,并强调了建筑垃圾源头减量、分类处理和全过程管理的重要性。
近年来,国家和江苏省相继出台《关于推进建筑垃圾减量化的指导意见》《关于“十四五”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的指导意见》《加快构建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的意见》《江苏省全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江苏省建筑垃圾治理专项规划(2022—2030年)》等文件。目前,连云港市在顶层制度设计、建筑垃圾综合利用、收集运输管理等方面取得了积极的进展;海州区基本建立建筑垃圾分类管理体系,但仍存在建筑垃圾分布底数不清、源头管理不到位、分类处理利用设施不配套、全过程管理未闭环等问题。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工作,提升建筑垃圾处置与资源化利用水平,促进“无废城市”建设取得新成效,按照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规划编制纲要》的通知、《连云港市建筑垃圾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和《海州区建筑垃圾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结合《连云港市区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规划》相关要求,编制《连云港市海州区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规划》。
本项目规划对象为建筑垃圾,包括工程渣土、工程泥浆、工程垃圾、拆除垃圾和装修垃圾五类。规划范围为下辖4个镇、14个街道、高新区、云台山风景名胜区和岗埠农场、云台农场2个国有农场。规划期限为2024—2035年,基准年为2023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