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1426732-0/2024-00009 | 分 类 | / 通知 |
| 发布机构 | 海州区城市管理局 | 发文日期 | 2024-06-17 |
| 标 题 | 关于印发《海州区城管局防台防汛 应急预案》的通知 | ||
| 文 号 | 海城管发〔2024〕27号 | 主 题 词 | |
| 内容概述 | |||
| 时 效 | |||
关于印发《海州区城管局防台防汛 应急预案》的通知
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为做好我局防台防汛工作,现将《海州区城管局防台防汛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海州区城市管理局
2024年6月17日
海州城管局防台防汛应急预案
为切实提高全局应对台风、洪涝天气预防和应急处置能力,保证防台防汛工作科学、有序、高效进行,最大限度减少灾害损失,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连云港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海州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目标
以全面做好防台防汛工作为目标,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以防为主,防抗救结合”的工作原则,坚决贯彻上级决策部署,在局防台防汛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调度下,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完善“汛前未雨绸缪、汛中统筹调度、汛后清淤保洁”应急处置工作流程和程序,最大程度地减少灾害造成的危害和损失。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防台防汛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及职责
为扎实做好防台防汛应急工作,决定成立海州区城管局防台防汛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区城管局党委书记、局长任组长,区城管局领导班子成员任副组长,成员由区城管局相关科室负责人、区环卫处分管领导、各环卫公司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负责全局防台防汛应急工作的统一领导、统一指挥, 制定有效的应急抢险救灾措施,在第一时间内组织实施,做好有关协调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科,负责全局应急指挥机构的日常工作,对接区防台防汛指挥部,及时掌握恶劣天气情况并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
(二)局各科室及单位工作职责
办公室:主要负责重要文件的印发、重大会议的组织、重要工作要求上传下达;负责城管局防灾、救灾资金的应急拨款工作;做好本单位人员排班、应急物资后勤保障工作。
市广科:主要负责牵头制定户外广告条线应急预案,督促指导相关单位在台风、暴雨来临前做好大型户外广告、店招店牌等相关安全排查整治工作,指导、协助做好相关条线抢险救援行动。
环监科:负责督促指导协调相关责任单位及时收集运输生活垃圾,做好灾后清淤保洁协调指导工作。
安监科:负责险情灾情信息的收集、汇总和统一报送工作;负责在突发事件中遭受损失的汇总上报工作;督查指导防台防汛期间安全生产工作;配合局领导小组做好组织调度、指挥保障工作。
人教科:负责防台防汛应急工作期间的对外宣传及相关舆情处置工作;配合局、处应急队伍组建、调配等工作。
机关党委:负责防台防汛期间城管系统作风纪律、责任落实情况督查;值班在岗等履职情况督查。
控违办、法规科、垃圾分类指导科、联勤大队根据领导小组统一部署,参与防台防汛工作。
区环卫处和环卫公司:主要负责制定条线相关应急预案,做好人员、物资储备;负责环卫设施、设备应急抢险工作;预警发布后组织应急清运队伍,迅速清扫道路、清运垃圾、抽吸污水等工作;负责灾害天气结束后,责任范围内主次干道清淤保洁,确保道路顺畅运行。
三、灾情预防
(一)做好应急物资储备。每年5月底前提前储备足量的防汛应急物资及个人安全防护装备,并联系好供应商随时准备供货。结合工作实际,提前发放给各场站。
(二)做好设备维修保养。以8小时内完成垃圾、淤泥清运作业为标准,配备车辆和其他作业机械。每年5月底前,对其设备进行全面维修保养,建立动态检修维护机制,每次使用后及时检查,确保机械时刻处于最佳状态。
(三)做好应急队伍管理。每年5月底前,结合实际工作,组建应急队伍,明确工作职责,围绕抢修救援、污水抽吸、城区主干道助排等内容开展应急演练,掌握必要应急技能,切实提升队员应急能力。
(四)做好安全隐患排查。抓紧汛期前“窗口期”,对环卫场站、公厕、办公用房等既有建筑的主体架构、排水设施以及电力设施设备进行“地毯式”摸排,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应立即整改,受条件限制无法及时有效整改的,应做好相应的防护措施。
(五)做好通信准备。畅通信息传播渠道,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保持通讯畅通,根据风险等级提前通知相关人员做好备勤准备,辖区内出现险情要及时上报,确保信息传达及时、准确、高效。
四、预警系统
(一)值班室:城管局设应急预警值班室,地点在局值班室(值班室电话:0518-80703879)。
(二)值班人员:值班室由局机关人员24小时值班,局领导24小时电话轮值。值班人员要做好应急预警上传下达工作,接到预警信号后第一时间报告当班领导,当班领导应及时向防台防汛领导小组汇报并向相关单位发布预警。进入应急处理工作状态,随时应对各种实发性事件。
五、等级划分及应急响应条件
预警由低向高分蓝色(Ⅳ级)、黄(Ш级)、橙色(Ⅱ级)、红色(Ⅰ级)四个等级;当发生下列条件,由局应急指挥小组对应启动应急响应等级。
Ⅳ级,气象台发布台风、暴雨蓝色预警信号或区防指启动Ⅳ级。
Ш级,气象台发布台风、暴雨黄色预警信号或区防指启动Ш级。
Ⅱ级,气象台发布台风、暴雨橙色预警信号或区防指启动Ⅱ级。
Ⅰ级,气象台发布台风、暴雨红色预警信号或区防指启动Ⅰ级。
六、应急响应措施
(一)Ⅳ级应急响应行动
1.实行24小时专人值班,密切监视险情灾情变化,按照相关规定及时调整响应级别;应急队伍做好备勤工作。
2.市广科指导各镇街加强对户外广告和疏导点巡查力度,对重点部位及时加固。
环卫处做好重点区域垃圾转运、污水抽吸工作,督促一线环卫工人对雨箅子周边做好清理保洁、及时盖好辖区内垃圾桶盖。
各科室、各单位根据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做好相关工作。
3.降雨前半小时内,做好环卫设施设备安全防范,对露天电力设施一律采取断电处理。
(二)Ш级应急响应行动
1.在Ⅳ级应急响应基础上,结合实际情况,调用储备物资,各应急队伍安排1/3成员到岗就位;其余人员保证通信畅通,做好应急准备。
2.组织力量每6小时对辖区内进行巡查,对低洼区域重点部位及时搭建沙袋防汛墙,加大巡查频次。
3.在极端恶劣天气期间,在没有特殊紧急作业或救援任务情况下,一线环卫工人停止室外作业。
(三)Ⅱ级应急响应行动
1.在Ш级应急响应基础上,各应急队伍安排1/2成员到岗就位,其余人员保证通信畅通,做好应急准备。
2.组织力量每4小时对辖区内进行巡查,根据领导小组统一部署安排做好抢险救灾工作。
3.及时清理雨箅子上覆盖垃圾,如遇特殊情况需打开雨箅子,必须做好安全警示标志。
(四)Ⅰ级应急响应行动
1.局、处全体人员到岗就位,根据局统一安排,立即开展应急抢险等工作。
2.在Ⅱ级应急响应基础上,应急队伍全员到岗就位;根据区级相关单位统一安排部署开展抢险救灾活动。
3.一旦发生事故,局应急领导小组应立即有序组织抢险施救工作,各有关单位按照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和指挥,分工负责,迅速行动,处置果断。其他配合单位要密切协同,加强合作提高事故处理现场效率。
七、响应终止
1.各条线组应按各自职责分工,有序开展灾后各项工作;领导小组应确保全区城管领域各项工作处于良好的安全运行状态。
2.区环卫处要及时组织人员清理道路积存垃圾、枝叶、积水等,保障道路畅通。
3.各单位应尽快核实受灾情况,及时补充防汛物资,认真总结抗灾救灾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意见,做好灾后复盘并向局工作领导小组报告。
八、做好重大事故通报和新闻发布工作
灾期应对期间,各有关成员单位应做好上传下达、下情上报工作,发生情况应立即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同时积极、稳妥地做好事故处理工作,尽快恢复城市秩序。接受采访和发布有关突发事故的信息披露和抢险救援工作情况,由领导小组负责或授权方可实施。
九、保障措施
各单位要结合实际情况提前做好人员、物资应急储备,建立应急储备库,所有物资实行统一调配。各单位要提前编制应急人员队伍及物资保障明细表,细化责任范围,科学配置资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