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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426732-0/2020-00010 分 类 / 通知
发布机构 海州 发文日期 2020-08-06
标 题 关于成立海州区城管局土壤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文 号 海城管发〔2020〕16号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郑军、王雷
时 效

关于成立海州区城管局土壤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栏目:业务文件 发布时间:2020-08-12 阅读次数:

局属各单位、科室(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统筹推进城管条线土壤污染防治各项目标任务落实,经研究,决定成立海州区城管局土壤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明确土壤污染防治工作职责和目标任务,领导小组具体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林秀兰  区政府党组成员、区城管局局长

副组长:范庆立  区城管局党委书记

                卢长义  区城管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

                夏兴寨  区城管局党委员、环卫处主任

成    员:赵海民  区城管局环境卫生监督管理科负责人

                董兴国  区垃圾分类办负责人、区环卫处党总支副书记

                郑    军  农村环卫公司负责人

                王    雷  美辰环卫公司总经理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局环境卫生监督管理科,赵海民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土壤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区政府和市城管局统一部署,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区关于土壤污染防治的方针政策和重大决策,负责督促指导城管条线职责范围内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的开展。

各单位、部门主要职责如下:

1.加强城乡生活垃圾收运处置,确保垃圾无害化处置达标率99.5%以上。(责任领导:夏兴寨,责任人:郑军、王雷,责任单位:环卫处、农村环卫公司、美辰环卫公司)

2.全力倡导推进垃圾分类,减少生活垃圾流失和非法处置。(责任领导:范庆立,责任人:董兴国,责任单位:区垃圾分类办)

3.对照城乡环卫一体化项目,认真排查乡村环卫基础设施建设、公厕改造等存在的问题,加快自查整改进度。

(责任领导:夏兴寨,责任人:郑军,责任单位:农村环卫公司)

4.加对岗埠农场非正规垃圾堆放点处置推进力度,尽快完善相关手续,确保无土壤污染、无安全隐患。

(责任领导:卢长义,责任人:赵海民,责任单位:环境卫生监督管理科)

5.协调市主管部门加强对钓鱼山填埋场渗滤液的监测和处置,确保周边农田土壤安全。

(责任领导:夏兴寨,责任人:赵海民,责任单位:环境卫生监督管理科)

6.关注旧城改造和建筑工地渣土来源和去向,防止出现建设用地非法填埋固危废等违法行为。

(责任领导:夏兴寨,责任人:王雷,责任单位:美辰环卫公司)

海州区城市管理局                

2020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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