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1426732-0/2020-00010 | 分 类 | / 通知 |
| 发布机构 | 海州 | 发文日期 | 2020-08-06 |
| 标 题 | 关于成立海州区城管局土壤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 ||
| 文 号 | 海城管发〔2020〕16号 | 主 题 词 | |
| 内容概述 | 郑军、王雷 | ||
| 时 效 | |||
关于成立海州区城管局土壤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科室(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统筹推进城管条线土壤污染防治各项目标任务落实,经研究,决定成立海州区城管局土壤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明确土壤污染防治工作职责和目标任务,领导小组具体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林秀兰 区政府党组成员、区城管局局长
副组长:范庆立 区城管局党委书记
卢长义 区城管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
夏兴寨 区城管局党委委员、环卫处主任
成 员:赵海民 区城管局环境卫生监督管理科负责人
董兴国 区垃圾分类办负责人、区环卫处党总支副书记
郑 军 农村环卫公司负责人
王 雷 美辰环卫公司总经理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局环境卫生监督管理科,赵海民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土壤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区政府和市城管局统一部署,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区关于土壤污染防治的方针政策和重大决策,负责督促指导城管条线职责范围内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的开展。
各单位、部门主要职责如下:
1.加强城乡生活垃圾收运处置,确保垃圾无害化处置达标率99.5%以上。(责任领导:夏兴寨,责任人:郑军、王雷,责任单位:环卫处、农村环卫公司、美辰环卫公司)
2.全力倡导推进垃圾分类,减少生活垃圾流失和非法处置。(责任领导:范庆立,责任人:董兴国,责任单位:区垃圾分类办)
3.对照城乡环卫一体化项目,认真排查乡村环卫基础设施建设、公厕改造等存在的问题,加快自查整改进度。
(责任领导:夏兴寨,责任人:郑军,责任单位:农村环卫公司)
4.加大对岗埠农场非正规垃圾堆放点处置推进力度,尽快完善相关手续,确保无土壤污染、无安全隐患。
(责任领导:卢长义,责任人:赵海民,责任单位:环境卫生监督管理科)
5.协调市主管部门加强对钓鱼山填埋场渗滤液的监测和处置,确保周边农田土壤安全。
(责任领导:夏兴寨,责任人:赵海民,责任单位:环境卫生监督管理科)
6.关注旧城改造和建筑工地渣土来源和去向,防止出现建设用地非法填埋固危废等违法行为。
(责任领导:夏兴寨,责任人:王雷,责任单位:美辰环卫公司)
海州区城市管理局
2020年8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