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1426732-0/2024-00015 | 分 类 | / 通知 |
| 发布机构 | 海州区城市管理局 | 发文日期 | 2024-08-05 |
| 标 题 | 关于印发《2024年行政执法普法月 活动方案》的通知 | ||
| 文 号 | 海城管发〔2024〕34号 | 主 题 词 | |
| 内容概述 | |||
| 时 效 | |||
关于印发《2024年行政执法普法月 活动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根据省住建厅和市城管局通知,现印发海州区城市管理领域《2024年行政执法普法月活动方案》,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海州区城市管理局
2024年8月5日
2024年行政执法普法月活动方案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和市城管局文件精神,深入推进城市管理执法规范化建设,结合我区城市管理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活动主题
本次活动主题为“美丽城乡·与法同行”。
二、活动时间
2024年8月5日至9月15日。
三、普法内容
(一)社会普法内容。主要是公共法律法规知识和城市管理领域与人民群众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基础常识。
(二)行业普法内容。主要是城市管理领域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技术标准规范。
(三)执法人员学法内容。主要是公共法律知识、专业法律知识和行政执法技能等。
四、活动安排
各单位要根据实际需要,重点组织开展以下活动。
(一)执法人员学法活动
1.加强领导干部对应知应会党内法律、公共法律法规和城市管理领域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
2.按照《江苏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要求和本单位年度培训计划组织已经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执法证》和需要申请行政执法证件的人员参加业务培训。
3.建立健全本单位执法人员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汇编行政执法学习资料,部署安排执法人员自学。对乡镇、街道综合执法人员开展业务培训和指导。
(二)沉浸式普法活动
1.组织庭审旁听或者观看庭审视频,举办“模拟法庭”“模拟听证”“模拟复议”等活动。
2.组织开展行政执法队伍“大练兵”活动和行政执法技能竞赛。
3.编发行政执法典型案例,邀请公职律师、法律专家结合实际案例,讲解行政执法相关法律法规。
(三)“面对面”普法活动
1.开展进企业普法活动。通过座谈交流、政策解读等方式,深入辖区重点企业开展普法宣传,提升企业对城市管理的认知和参与度。对近三年受到行政处罚的企业,有针对性地开展案例分享等活动。
2.开展进工地普法活动。在重点项目工地现场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加强《城乡规划法》《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宣讲普及在施工建设、渣土运输过程中应遵守的规范,共同营造安全和谐的工地环境。
3.开展进校园普法活动。深入辖区校园,通过多元互动的方式,让师生了解城市管理工作内容和相关法律法规。重点开展市容环卫、垃圾分类等相关知识普及,营造“小手拉大手,城市管理靠大家”的良好氛围。
4.开展进小区普法活动。通过走访座谈、设置咨询台、发放普法宣传单等方式,走进小区,深入群众开展普法宣传。就违法建设、垃圾分类等群众关心的重点问题面对面听取意见建议并进行详细解读。
5.开展进商户普法活动。将日常普法和集中普法相结合,深入开展商户普法活动。在日常执法巡查中,对市容环卫责任制等市容管理法律法规向商户进行重点宣传。通过调查问卷、发放宣传材料、设置法律咨询台等方式,为商户答疑解惑,共建法治化营商环境。
6.强化法治文化阵地建设,通过法治宣传栏、户外广告、城管驿站、廉政文化墙等载体,多形式宣传法律知识,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
(四)“互联网+”普法活动
1.针对行业热点难点问题,创新推出普法短视频和微课堂,让群众在寓教于乐中厚植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理念。
2.利用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开设“法律咨询服务平台”,打通普法宣传与群众法治需求的交汇点。
3.开展专家问答、直播互动、知识竞赛等线上活动,扩大普法工作覆盖面。
(五)联合普法活动
会同行业协会组织会员单位开展法律知识培训,制作并向会员单位发放法规文件、宣传海报等普法资料,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六)微视频征集展播活动
围绕“讲述城管法治故事,传播城管法治理念”的主题,以提升公民法治素养和深化城市依法治理为重点,通过微视频、微动漫等方式生动宣讲法律知识和违法危害,推动形成全系统和社会各界学习、遵守、运用城市管理法律法规的良好氛围(见附件1)。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普法责任。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加强普法宣传工作的重要意义,紧扣活动主题,扎实开展行政执法普法月活动。要成立活动组织机构,统筹谋划,制定方案,落实经费,明确责任,确保活动安排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聚焦活动主题,务求普法实效。执法人员学法要注重学用结合、学考结合,突出系统性和持续性;行业普法要区别不同行业领域和普法对象,突出专业性和实用性;社会普法要增加音视频资料等直观内容,突出故事性和趣味性。要寓普法宣传于执法办案中,全面推行审慎包容执法和说理式执法。
(三)及时报送信息,推广典型经验。各单位要组织撰写普法宣传稿件,由区城管局汇总上报市局法规处,统一上报省住建厅稽查办公室。省住建厅在省住房城乡建设行政执法平台开设了“普法宣传”专栏,集中展示各地典型经验和最新成果,并将择优向“江苏法治报”等省级主流媒体和“江苏法治”融媒体平台推荐(见附件2)。
(四)加强督导检查,做好活动总结。各单位要把普法月活动作为当前行政执法重要任务,加强督导检查,重点督查普法工作的组织领导、机构建设和保障措施落实情况,普法活动组织开展情况,普法对象学法遵法守法用法情况,“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落实情况等。请于8月20日前将普法微视频、8月28日前将本单位普法宣传稿件、9月20日前将本单位普法月活动工作总结(word格式)和汇总表(见附件3),并附相关图片发送至区城管局。
联系人:王道阳,17606123772,邮箱1135521171@qq.com。
附件:1.关于开展全市城市管理领域行政执法普法微视频作品征集活动的要求
2. 关于征集报送全市城市管理领域2024年普法月活
动宣传材料的要求
3. 行政执法普法活动情况汇总表
附件1
关于开展全市城市管理领域行政执法普法微视频作品征集活动的要求
为做好省住建厅行政执法普法微视频展播活动参加工作,现面向全市城管系统征集行政执法普法微视频作品。具体要求如下。
一、内容要求
(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具有鲜明的时代性、主题性和针对性。
(二)坚持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住房城乡建设普法工作,围绕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要求,宣传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引用法律法规条文要准确规范,展现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学习宣传法律法规的生动实践。
(三)结合社会热点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法律热点问题或案例,坚持以案释法、以案普法,使用相关典型案例,解读阐释法律法规准确、到位,讲好住房城乡建设领域鲜活的法治故事,让法治宣传接地气、入人心。
二、作品类别
微视频、微动漫等。
三、作品要求
1.选送作品应为创作者本人或本单位原创。要坚持政治性、法治性、思想性、艺术性相统一,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播正能量,内容健康、积极向上,不得出现违背社会公共道德、侵犯他人隐私、泄露国家秘密及其他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或规定的内容;可以艺术加工,但所含素材必须真实、准确。
2.选题聚焦新内容、新视角,优选小题目、不作大概念。以故事或情景剧为题材,具有较高的艺术水准和制作水平,注重运用小切口反映大主题、小故事反映新时代,反映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和社会各界学习遵守使用住房城乡建设法律法规的做法与成效。创意设计方面可采用情景剧、案情重现、主播说法等形式,突出故事性、情节性,兼具科学性、知识性、通俗性、趣味性,通俗易懂,观赏性强。
3.作品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知识产权或其他权利。若涉及著作权、版权纠纷等法律问题,由此造成的影响和损失由报送单位承担全部责任。出现上述纠纷,主办单位保留取消其参与资格,如报送人以外的第三人依法追究主办人责任,该责任由报送人无条件承担。
4.原则上微视频每部时长不超过5分钟、微动漫每部时长不超过3分钟。视频格式为MP4,画面比例16:9,画面像素尺寸1920*1080,大小控制在1G以内。视频需制作完整的片头和片尾(抖音类小视频可除外),所有语音应配中文简体字幕。不可添加水印标识,不得插入商业广告。每个作品须附150字以内的简介。如作品中含有非原创性的内容,包括画面、片段、歌曲、音乐,必须于片尾字幕标明来源。
四、活动安排
各部门要认真做好作品征集和组织报送工作。报送作品要注明作者姓名、单位、电子邮箱、电话号码和通信地址,集体创作作品应提供团队名称。市城管局对市本级和各县区、功能板块拍摄的作品进行评选,将优秀作品于8月25日前向省住建厅推荐报送。省住建厅将组织评选出个人奖项和优秀组织单位,其中优秀作品将被推荐参加第十九届全国法治动漫微视频作品征集活动和中央政法委举办的平安中国“三微”比赛征集评选活动。获奖作品将由省住建厅在江苏法治网、“江苏法治”新闻客户端、江苏法治报抖音号、视频号等平台进行展播,同时将优秀作品推荐到学习强国等平台进行宣传。
五、其他事项
根据省住建厅要求,应征作品著作权归作者所有,省住建厅享有使用权和传播权。作者保留作品的署名权和自行使用权。选送作品必须确保无知识产权争议,省住建厅将无偿获得作品永久使用权和修改权,有权将该作品素材用于住房城乡建设公益宣传,所收集作品概不退回。
附件2
关于征集报送全市城市管理领域2024年普法月活动宣传材料的要求
为做好2024年行政执法普法月活动宣传工作,更好地展示行政执法普法工作成果,向省住建厅报送优秀宣传材料,现就2024年普法月活动宣传材料报送工作作如下要求:
一、报送内容
(一)普法宣传稿件。各部门开展行业普法、社会普法、执法人员学法等普法活动的做法和取得成效的图文资料,以新闻作品的形式呈现。
(二)“以案释法”典型案例。近两年各地办结的社会关注度和发案率较高、群众反映强烈、案件办理社会反响较好的优秀案例。
二、材料要求
(一)普法宣传材料应当内容真实、主题鲜明、意义深刻,不得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
(二)典型案例应包括标题、基本案情、法律依据、案例评析、联系人姓名、单位名称、联系电话等要素,600字左右。
(三)宣传稿件中的图片应为原始大图,jpg格式,长边不低于3000像素,每幅图片不低于2M,须附带文字说明、介绍内容、背景等,并署名作者。
三、报送要求
各部门要对普法宣传材料进行审核,报送至区城管局,区城管局将优秀稿件于9月3日前统一报送市城管局,市城管局报送至省住建厅。省住建厅将联合江苏法治报社,通过连载方式集中报道各地普法月活动情况。
附件3
行政执法普法活动情况汇总表
填报单位:
序号 |
内 容 |
数 量 |
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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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参与普法工作人员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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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开展现场普法活动数/普法对象数/解答咨询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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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开展行业普法活动数/普法对象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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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举办市县执法人员培训次数/参训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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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组织镇街综合执法机构培训次数/参训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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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执法部门累计发放宣传资料份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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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发布典型案例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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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拍摄短视频、录制音频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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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举办模拟法庭次数/参与人数/观众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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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举办模拟听证次数/参与人数/观众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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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举办模拟复议次数/参与人数/观众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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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举办大练兵和技能竞赛次数/参加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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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互联网+”普法 |
发布普法短视频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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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微课堂视频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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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咨询服务平台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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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上普法活动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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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重点领域普法 |
梳理违法问题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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梳理违法企业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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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普法活动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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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普法活动企业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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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行业协会普法 |
参加普法协会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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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企业次数/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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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放普法材料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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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大小型企业普法 |
参加普法企业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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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普法活动次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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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纸媒刊登稿件数 |
国家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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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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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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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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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电视、电台等媒体报道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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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特色亮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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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人: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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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州区城市管理局办公室 2024年8月5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