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1426732-0/2019-00005 | 分 类 | / |
| 发布机构 | 海州 | 发文日期 | 2019-12-12 |
| 标 题 | 海州区户外广告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 ||
| 文 号 | 海城管发〔2019〕52号 | 主 题 词 | |
| 内容概述 | |||
| 时 效 | |||
海州区户外广告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各镇、街道、工业园、岗埠农场;区各有关单位;城管驻区各大队、市城管局广场办: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安全生产决策部署,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连云港市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精神,结合我区户外广告设置现状,经研究决定开展海州区户外广告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为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按照“减量、规范、安全、美观”的要求,以专项整治行动为突破口,全面检查整治各类存在安全隐患、不符合设置要求和严重影响市容环境的户外广告。通过整治,力争达到符合城市容貌标准、符合安全要求、符合设置要求,切实做到消除安全隐患,改善城市容貌。
二、专项整治范围及内容
(一)整治范围
海州区范围内,道路两侧及沿街建(构)筑物立面、屋顶广告和落地广告、立柱广告、灯箱广告、路灯杆道旗广告牌、店字招牌以及墙体广告等户外广告设施。
(二)整治内容
1.对已经审批的大型户外广告要求提供本年度安全检测报告。对限期没有取得安全检测报告的,原则上予以拆除。
2.对未经审批擅自设置户外广告的行为进行处罚,存在安全隐患的一律拆除。
3.对破旧、破损存在安全隐患的各类户外广告设施、予以拆除。
4.对长期空置、年久失修、无人问津的户外广告予以拆除。
5.对城区破旧、破损存在安全隐患的门店招牌限期整改,未整改的一律拆除。
6.对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的各类广告(破旧、破损),已审批的限期整改;未审批、审批已过期的(破旧、破损)广告设施和未按期整改的予以拆除。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此项工作达到预期的效果,特成立海州区户外广告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专项行动的计划部署、协调调度、督查检查等具体工作。
四、工作职责
1.区城管局:负责海州区户外广告专项整治工作的全面指导、督查协调等工作。
2.城管执法各大队:为整个专项整治工作的具体实施主体,负责组织各中队对辖区内各类户外广告设施及店字招牌进行摸底排查,做好思想动员工作,督促责令产权人自行整改,组织执法人员参与集中整治行动。
3.城区各街道:配合执法大队进行排查整治。
4.各涉农镇街、各工业园区、岗埠农场:负责对本辖区内广告设施进行排查、整治。
5.各有关单位负责对本单位辖区内广告设施进行排查、整治。
五、方法步骤
(一)排查摸底(2019年12月11日至12月31日)
各单位任单位按职责分工对辖区内违规设置及存在安全隐患的各类户外广告设施及门店招牌进行排查摸底,做到一路一排查,一店一核实,对排查出的问题及时登记造册,汇总上报。
(二)整治阶段(2020年1月至9月)
根据排查摸底情况,建成区由各城管驻区执法大队牵头对各广告设施的安全情况进行核查评审,确定整改对象和拆除对象。对设置期满的、存在安全隐患的各类广告设施限期整改,未整改到位的,需拆除而拒不拆除的,由城管执法大队牵头会同有关单位依法组织强制拆除。
(三)长效管理阶段(2020年10月以后)
对经过审批的户外广告设施要求定期进行安全检测,确保安全无隐患;对未经审批的、有安全隐患的广告设施重点督办,确保整改落实到位。
六、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根据本方案要求,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迅速部署,开展户外广告设施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2.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各单位要对户外广告设施安全隐患进行即查即改,做到隐患不整改不放过、整改不达标不停改,真正把排查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3.加强监管,形成机制。强化户外广告安全日常管理,建立台账,把户外广告安全工作,纳入常态化管理,形成长效管理工作机制。
海州区城市管理局
2019年12月12日
户外广告隐患排查表
排查单位:
序号 |
路段 |
详细位置 |
设置形式 |
是否许可 |
是否有安全检测报告 |
安全隐患内容 |
备注 |
联系人:联系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