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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426732-0/2023-00006 分 类 / 通知
发布机构 海州区城市管理局 发文日期 2023-09-12
标 题 关于印发《海州区城管局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集中攻坚月工作方案》的通知
文 号 海城管发〔2023〕34号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时 效

关于印发《海州区城管局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集中攻坚月工作方案》的通知

栏目:业务文件 发布时间:2023-11-07 阅读次数:

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批示要求,扎实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巩固提升年行动、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确保“中秋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现将《海州区城管局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集中攻坚月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海州区城市管理局        

                                                2023年9月12日  


      

海州区城管局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集中攻坚月工作方案

为扎实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巩固提升年行动、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集中整治重大安全风险,着力破解突出问题隐患,有效防范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根据区安委办《关于印发全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集中攻坚月工作方案的通知》(海安〔2023〕7号)精神,结合城管工作实际,经研究决定,即日起至9月底在全局范围内组织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集中攻坚月”活动,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区近期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完善生产经营单位自查、自报、自改,行业部门监管、跟踪落实,政府挂牌督办、追究问责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及时排查、曝光、整治、消除一批事故隐患,纵深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巩固提升年行动、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全力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以实际行动和过硬成效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确保城管领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排查治理内容和范围

(一)排查治理内容

各部门、各单位要全面排查治理城管条线各行业、各生产经营单位基础设施、技术装备、作业环境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隐患以及安全生产体制机制、安全管理组织体系、责任落实、制度落实、风险辨识、现场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重点突出:

1.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程标准贯彻执行情况;

2.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情况;

3.人员、车辆责任保险落实情况;

4.安全生产设施、设备完好状况及日常管理维护、保养情况,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和使用情况;

5.危化品的储存、使用管理情况;

6.安全基础工作及教育培训情况,特别是三级教育培训落实情况、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和生产一线职工的教育培训情况,以及劳动组织、用工管理情况;

7.安全生产责任书签订及相应安全管控措施落实情况;

8.应急预案制定、演练和应急物资、设备配备及维护情况;

9.对环卫工作站周边或生产作业过程中存在的易由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危险点排查、防范和治理情况等。

(二)排查治理范围

要坚持问题导向,深刻汲取今年以来国内重大典型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做好以下重点领域安全排查治理工作:

1.危险化学品方面。一是持续开展危险源安全检查和问题整改,全面排查整治各类安全隐患,围绕使用、储存环节开展专项检查。二是对所有涉及危险化学品的仓库进行逐一排查,进一步摸清重大危险源底数和分布情况,制定并严格落实管控措施。三是深入开展动火等特殊作业安全专项治理,严防特殊作业环节事故发生。四是持续开展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专项治理,建立问题隐患清单,确保专项治理行动取得实效。五是开展涉及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场所消防安全整治,加强安全管理责任落实,完善和落实各项管理制度。严格危化品安全生命周期风险管控,强化对危险化学品采购、运输、储存、使用等环节全过程、全要素、全方位管理。

2.既有建筑方面。根据《全省房屋建筑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专项清查实施方案》《连云港市既有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海州区既有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重点检查城管系统在建工地和已有环卫设施、环卫产权用房及办公用房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治工作。

3.特种设备方面。一是中转站机械设备等设施的安全管理情况。二是全面排查整治环卫机械设备安装、使用环节执行情况。三是环卫机械设备使用单位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包括设备检验、日常维护保养、台账资料、应急救援演练以及安全管理人员及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等。

4.车辆安全方面。加强驾驶员安全教育培训,开展对公务用车、生产车辆技术状况的检查,严禁机动车辆带“病”运行、超速行驶、酒后驾驶、疲劳驾驶等行为,确保道路交通运输安全。

5.燃气使用方面。一是排查治理工作站、公共厕所、办公用房私用罐装液化气情况。二是环卫食堂燃气罐是否存在气瓶失检、阀门漏气、皮管老化、灶具非标、通风不畅及安装燃气泄漏保护报警器或止气阀等情况,确保燃气规范使用。

6.电力设施方面。一是用电生产安全隐患排查,突出设备检修作业、带电作业等重点环节和重点领域风险管控情况。二是环卫充电桩(插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对重要的输电线路通道内树木、施工、跨越等隐患及时开展排查和治理,确保供电安全。三是线路私拉乱接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7.火灾防控方面。一是便民疏导点、办公场所、中转站、在建工地等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隐患排查。二是公厕、“三合一”等场所乱堆乱放易造成火灾安全隐患排查。

8.有限空间作业方面。一是日常管理情况排查治理。突出现场警示标志、应急演练、作业装备配备等重点环节。二是现场管理情况排查治理,重点检查管理制度落实是否到位,是否办理作业审批、是否设置现场安全管理人员、是否履行“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作业规范。

9.户外广告方面。根据《江苏省城镇户外广告和店招标牌设施设置技术规范》、《连云港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规定,结合行业领域监管特点,重点整治存在安全隐患的大型户外广告,宾馆旅店、沿街店铺等九小场所内影响逃生、自然排烟和灭火救援的户外广告牌及店招店牌,发现隐患及时交办属地镇街,依法查处。

10.人员作业安全方面。一是开展职工安全教育培训情况专项检查,重点对未进行岗前培训、培训“走过场”考核不合格、“班前安全会”制度落实不到位等问题进行集中排查整治。二是对一线职工横穿马路、逆向作业、不避让车辆及其他违章作业现象进行排查治理。三是围绕动火作业、有限空间作业等重点领域,排查治理职工作业期间不佩戴劳动防护用品或佩戴方式不正确无法提供有效防护等现象。

三、时间安排

本次行动持续至9月底,不划分阶段、不分环节。

(一)即刻动员部署(9月1日至30日)。各部门、各单位要迅速行动,对照方案要求,做好动员部署。根据职责任务进一步研究细化排查整治重点和检查事项,细化责任分工,逐级部署推动,形成上下一体、部门联动、重心下移、一线作战的工作格局。

(二)集中攻坚发力(9月1日至30日)。各部门、各单位对照实施方案,精心组织实施,对标对表,全面开展隐患排查,建立风险隐患台账,对排查出的重大隐患,按照“一患一策”要求,对照整改标准,分类处置到位,实行闭环管理。

(三)持续总结提升(9月1日至30日)。在行动中坚持边排查治理边总结提升,系统梳理好经验、好做法,广泛开展宣传,组织相互学习借鉴。

四、工作要求

(一)切实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观念,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强化底线思维,坚决扛起安全生产政治责任,健全工作机制,结合工作实际情况适当调整完善排查整治内容,切实将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到基层一线。

(二)突出风险辨识,全面排查治理。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开展安全风险排查,落实全员参与、全岗位覆盖、全过程衔接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实现安全生产领域隐患规范处置、闭环管理。

(三)加强考核监督,严肃督导问责。局安监科将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集中攻坚月行动开展情况纳入年度安全生产考核内容,对工作进度缓慢、推诿扯皮、治理不力的,及时通报、督办;对问题严重的,局机关党委将组织开展专题约谈;对工作中失职失责、不作为导致事故发生的,要依法依规从严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各部门、各单位要及时收集汇总“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集中攻坚月”活动的开展情况,落实工作信息周报制度(每周三下午下班前报送);行动结束后,要全面总结行动开展情况,总结材料和行动典型经验做法材料需加盖公章后,于10月7日前报送局安监科。

附件:海州区城管局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集中攻坚月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附件:

海州区城管局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集中攻坚月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组  长:陈  健

    副组长:卢长义  刘  健  苏  义  夏兴寨  赵  曼

    蔡维岗  朱义志

    组  员:赵海民  郭  兵  武云虎  程旭中  李中川

       王 飞   郑  军  薛应川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安监科,由刘健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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