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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428809-2/2018-00005 分 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通知
发布机构 海州区板浦镇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18-01-18
标 题 关于印发《板浦镇卫生乡镇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 号 板政发〔2018〕8号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板浦镇卫生乡镇创建工作实施方案
时 效

关于印发《板浦镇卫生乡镇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栏目:业务文件 发布时间:2018-01-18 阅读次数:


 各村(社区)、各部门、各相关单位:

现将《板浦镇卫生乡镇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板浦镇卫生乡镇创建工作实施方案

 

海州区板浦镇人民政府

2018118

 

 

板浦镇卫生乡镇创建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区委、区政府关于乡镇卫生创建工作的部署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苏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创卫成果惠及广大人民群众的理念,以改善城乡人居环境、提高城乡健康素养水平、增强城乡居民健康意识为宗旨,完善乡镇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大力优化城乡生活环境。

二、工作目标

以提升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息息相关的各类硬件基础设施为关键点,以治理环境卫生脏乱差为切入点,做到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坚持做到五为主,即高起点规划为主、高标准建设为主、完善配套为主、绿化美化为主、严格管理为主,确保2018年创建任务的顺利完成。

三、工作步骤

省级卫生乡镇创建工作分为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全面启动阶段(2017118-228日)

1. 成立强有力的创建卫生镇领导机构、工作机构和专业工作组,分解落实创卫目标任务,建立创建卫生镇问责机制,镇党委、政府召开创建大会进行全面动员部署。各单位、各部门完成创卫动员,成立相应的指挥和工作机构。

2. 广泛开展宣传,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

3. 各单位、各部门全面排查、梳理创建卫生乡镇的工作重点、难点、薄弱环节,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和有效的保障措施,形成全民参与,上下联动、攻坚克难,整体推进的创卫氛围。

第二阶段:集中整治阶段(201831—630日)

1.围绕创卫标准要求,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集中人、财、力强势推进、强化督查,确保镇区面貌显著改观,镇区内无积存垃圾和卫生死角,马路市场、违章搭建基本清理完毕,脏乱差现象得到全面整治,基本达到省级卫生乡镇标准。

2.分期分批邀请创卫专家进行技术指导,并按照专家意见进行全面整改提高。

3.确保通过省级暗访、调研、技术评估、现场考核等各项工作。

4.收集整理并完成创卫资料。

第三阶段:巩固提高阶段(201871——2018 930日)

1.不断巩固发展创建成果,强化日常监督管理,建立创卫长效管理机制。做好接受省爱卫会暗访、调研和考核的各项准备工作。

2.不定期邀请创卫专家进行暗访指导,针对反馈意见查遗补缺,全面提升镇区卫生长效管理水平。

3.组织创卫模拟检查,针对薄弱环节整改到位,确保通过省级验收。

4.建立健全镇创卫长效机制,做好接受省爱卫会组织的综合评审准备工作,确保通过考核评审,获得省级卫生乡镇命名。

四、工作任务

一是创建卫生乡镇氛围营造。

1. 进出镇区主要道路路口设有大型创卫宣传牌。

2. 各相关创建村、居进出道路必有醒目的创卫宣传标语。

3. 各相关创建村居委会、驻镇单位制作大小不低于2平方米2块以上美观并相对固定的健康教育宣传栏。

4. 镇区各条道路两侧、大型公共场所要有醒目的创卫宣传标语;每个单位根据行业特点至少制作2条创卫宣传标语或者图版。

5. 镇区所有电子屏都要滚动播放创卫相关内容。(责任主体:创卫办)

二是开展健康教育于健康促进。

1. 广泛开展爱国卫生健康教育,制订并实施健康教育中、长期规划。中小学要开设健康教育课程或讲座,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习惯。卫生院要采取多种形式有针对性向病人及其家属开展健康教育,举办卫生知识讲座,倡导健康生活,积极开展控烟工作,严格执行关于公共场所禁止吸烟及设置戒烟广告的法规,在公共场所张贴禁烟标识,学校要开展丰富多彩的禁烟活动,大力宣传吸烟有害健康。(责任主体:各中小学、各创建村、居)

三是环境卫生和环境保护。

具体要求:

1. 彻底清除镇区范围内路边、河边、桥边、墙边、公共地段垃圾,确保相关区域无暴露性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主次道路两侧和住户家前屋后的三堆(土堆、草堆、粪堆)全部清理。

2. 彻底打捞清理河道、水塘、沟渠的垃圾漂浮物,确保河流清畅干净。

3. 全面清理整顿在建筑物、构筑物的外墙和公共设施、路面、线杆、树木等处进行张贴、涂写或者刻画等行为,严厉打击乱涂写、乱张贴、乱散发各类小广告行为。

4. 加大违章建筑查处力度,正在进行的违法建设行为一律责令停止并限期拆除,存量违建根据规划需要拆除的依法予以拆除。清理有碍镇容的破旧危房和违规搭建的工棚,确保道路整洁畅通。

5. 开展占道经营、店外经营集中整治,对临街商场、门店违规超出门窗进行店外占道经营、作业和展示商品的予以清理,规范经营行为。整治学校、医院、商场等周边流动摊点,营造规范整洁、和谐有序的经营环境。

6. 取缔清除影响镇容镇貌的陈旧门头、广告字牌、条幅广告和遮阳网等,及时更换破损、污旧的落地灯箱、站牌,规范主次干道两侧的户外广告、牌匾、霓虹灯。

7. 对车辆乱停乱放、乱穿马路、闯红灯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和不文明现象,采取有效措施,严格执法查处,强化监督管理,有效消除影响道路交通秩序和市容环境的突出问题。合理规划设置停车泊位,切实解决停车难、停车乱的问题。

8. 加大乱种植蔬菜、庄稼清理力度,严禁毁绿种菜,规范种植行为,改善提升居住环境。农户集中居住区饲养的家禽家畜要实行圈养,确保无粪便污染。

9. 环卫设施设备完好,垃圾桶必须有盖,垃圾收集容器设置合理,做到定期清扫保洁,周围整治无蝇蛆,抓好垃圾收集、运输和处理三个环节,定时定点收集,做到日产日清,清运率达100%,垃圾收运车辆车容整洁,做到垃圾运输密闭化、不裸露。

10. 公共厕所布局合理、数量足够,清洁卫生。

11. 道路平整,无裸露地面,下水管网覆盖率>80%,无堵塞现象。(责任主体:各相关创建村、居)

四是环境保护

1. 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95%。镇生活污水要通过适宜有效的处理设施进行处理,并达到环境规划目标要求。(责任主体:饮水安全办公室)

2.医疗、危险废弃物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统一贮存、处理。(责任主体:卫生院)

五是病媒防制

1. 按照环境治理为主,综合防制结合的原则,坚持科学用药、合理用药。

2. 做好四害的调查研究、技术指导和密度监测工作,及时掌握四害增长的规律,有效指导除四害工作的开展。并在做好灭鼠、灭蚊工作达标的同时,努力做好灭蝇、灭蟑工作,把密度控制在省标准以内。(责任主体:卫生院)

六是农贸市场。镇农贸市场按创卫要求必须设有:1.“四项公示即卫生管理制度、功能分区平面图、健康教育宣传栏、农药残留公示;2. 不能有店外经营;3. 加大清扫保洁力度,垃圾桶(箱)要有盖,卫生要达标;4. 执法人员要进入市场;5. 设立便民疏导点。(责任主体:环卫办、招商办、城管办)

七是卫生监督

六小行业整治及公共场所卫生。

小食品、小餐饮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含集体食堂)、小旅馆、小澡堂、理发店、化妆品店必须持有有效的卫生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并亮证经营;卫生管理制度健全,从业人员持证上岗,小食品、小餐饮门店必须有防蚊蝇帘,餐具清洗、消毒、保洁以及食品保藏等设备设施齐全,食品加工流程布局合理,操作规范,符合卫生要求。(责任主体:食安办、卫生院、各创建村、居)

五、实施要求、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统一工作部署。为了确保省级卫生镇创建工作顺利推进,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成立由党委书记  同志任总指挥的省级卫生镇创建工作指挥部,下设办公室, 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

(二)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创建意识。利用宣传媒体、宣传栏、标语、横幅等形式进行广泛宣传,提高群众卫生意识,形成自觉参与的良好氛围。

(三)明确责任分工,落实责任措施。实行划片包干制度,一包到底。包村单位(村)与创建村、居要互相支持配合,加强沟通,按照创卫工作任务分解表,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形成齐抓共管、整体推进的良好局面。

(四)强化工作落实,保障验收合格。各村、单位部门要制定好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安排专职人员做好有关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确保考核验收工作顺利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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