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428809-2/2017-00003 | 分 类 | 其他 / 通知 |
发布机构 | 海州区板浦镇人民政府 | 发文日期 | 2017-06-08 |
标 题 | 关于印发《板浦镇人感染H7N9疫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
文 号 | 号 | 主 题 词 | |
内容概述 | |||
时 效 |
关于印发《板浦镇人感染H7N9疫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板浦镇人感染H7N9疫情防控
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镇各部门,各相关单位,各村(社区):
《板浦镇人感染H7N9疫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已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海州区板浦镇人民政府
2017年3月2日
板浦镇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防控工作
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我镇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防控工作,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维护社会正常秩序,根据市、区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把人民群众健康和生命安全放在首位,遵循“依法、科学、规范、统一”的原则,按照“有力、有序、有效、有度”和“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早诊断、早治疗”的防控方针,强化禽流感免疫工作,加强疫情排查监测,加强检疫监管,加强医疗救治应对,加强部门信息互通和协调联动,有效防控人感染H7N9禽流感。
二、组织领导
镇党委、政府成立板浦镇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茆龙海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程 勇 镇人大主席
李洪兵 镇党委副书记
张 环 镇纪委书记
杨金龙 镇党委政法委员、人武部长
张华敏 镇宣传委员、统战委员
陈守刚 副镇长
王志轩 副镇长
姜利清 板浦派出所所长
汤军越 镇党委委员、财政所所长
葛加龙 镇党委委员、石河村党委书记
王 虎 镇党委委员、东辛村党委书记
成 员:黄昌洋 板浦卫生院院长
周庆斌 中正卫生院院长
陈大伟 镇党政办主任
万红明 镇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主任
赵 军 镇农村经济和农业技术服务中心主任、水利站站长、人大办主任
刘 新 镇招商引资办公室主任
王 伟 镇综治办副主任
江 成 镇城管办主任
胡中洋 周圩村党总支书记
薛明全 泗河村党总支书记
黄 鹏 沙沪村党总支书记
周三兵 大团村党总支书记
王 刃 浦东村党总支书记
刘相民 小浦村党总支书记
许士忠 中正社区党委书记
刘启军 永平村党委书记、村委会主任
徐育柱 官庙村党总支书记
邹 建 罗圩村党总支书记
郑忠波 东北村党总支书记
查德志 城北村党总支书记
徐云龙 尤庄村党总支书记
丁赵东 菜园村党总支书记
蒋 杰 南门社区党委书记
陆春雨 北门社区党总支书记
李建军 洪花堰村党总支书记
魏居霞 新民社区党总支书记、居委会主任
金增兵 德芳社区党总支书记
指挥部下设综合协调组、卫生医疗处置组、畜禽检疫防控组、市场监管巡查组、信息宣传教育组、后勤保障组、社会维稳组、督查督办组等8个工作小组。
(一)综合协调组
组 长:李洪兵
成员单位:镇党政办、镇综治办、板浦卫生院、中正卫生院、镇兽医站
职 责:
1、负责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防控工作的联络、协调、调度;
2、收集、综合有关信息并及时向市政府和市应急办报告,及时传达上级领导和区委、区政府领导有关指示要求。
(二)卫生医疗处置组
组 长:王志轩
成员单位:镇计生办、板浦卫生院、中正卫生院、各村卫生室
职 责:
1、负责指导全镇人感染H7N9禽流感防控工作,制定预防和控制预案;
2、负责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报告,加强疾病和健康监测;
3、负责病人现场抢救、运送、诊断、治疗等,配合进行病人的流行病学调查等;
4、负责加强卫生监督监测,配合市卫生监督所开展公共场所卫生和传染病防治的执法监督管理等工作。
(三)畜禽检疫防控组
组 长:程 勇
副组长:赵 军、金红民
成 员:戴玉涛、郄正保、各村(社区)负责人
职 责:
负责疫情的排查、监测。
(四)市场监管巡查组
组 长:陈守刚
成员单位:镇城管办、镇招商办、镇兽医站、各村(居)委会
职 责:
1、负责禽蛋类交易市场的监督管理,做好流通环节的检疫监督工作;
2、负责按规定要求扑杀的动物强制扑杀和无害化处理;
3、监督农贸市场内的设施、物品、用具等无害化处理场所的全面消毒。
(五)信息宣传教育组
组 长:张华敏
成员单位:镇党政办、板浦卫生院、中正卫生院、镇宣传办
职 责:
1、统一宣传报道口径,及时提出新闻宣传报道建议;
2、指导和组织有关部门站所做好情况通报,应急处置知识与措施,重大决策部署等方面的宣传工作;
3、审查有关应急处置工作的新闻稿件,提出对外宣传的意见;
4、负责防控科普宣传。
(六)后勤保障组
组 长:汤军越
成员单位:财政所、板浦卫生院、中正卫生院、镇兽医站
职 责:
1、负责保障人感染H7N9禽流感防控工作所需经费;
2、负责保障应急处置所需药品、器械、物资;
3、保障受影响群众的正常生活。
(七)社会维稳组
组 长:杨金龙
副组长:姜利清
成员单位:镇综治办、镇司法所、镇城管办、板浦派出所
职 责:
1、打击造谣惑众等违法犯罪活动;
2、依法处置制造恐慌和恶意攻击、诽谤等违法行为;
3、依法协助卫生等部门采取强制隔离措施;
4、维护社会正常秩序。
(八)督查督办组
组 长:张 环
成员单位:镇纪委监察室
职 责:负责督促防控处置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三、部门职责
镇卫生院(板浦、中正卫生院):负责指导全镇人感染H7N9禽流感防控工作,制定预防和控制预案;组织开展医疗卫生技术人员培训和卫生知识宣传;做好疫情监测、信息报送,一旦发现疑似病例,按程序及时报告,并加强对密切接触者的追踪管理、疫情溯源、流行病学调查等工作,制定并实行首诊责任制;做好应急物资、疫情处置和医疗救治的先期准备工作,特别是抗病毒药物、疾病预防控制、医院床位、医疗设施、药品和防护用品等物资、人员准备和调配工作;加强卫生监督监测,配合市卫生监督所开展公共场所卫生和传染病防治的执法监督管理等工作。
镇农村经济和农业技术服务中心:负责将动物感染H7N9禽流感病毒暂时纳入一类动物疫病管理;对辖区内动物流感疫情进行一次全面排查,认真开展疫情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重点对鸽子、种禽、活禽、水网地区、候鸟密集活动区等进行监测;对禽类发生不明原因死亡的,及时报告和送检,特别是对禽流感临床疑似病例的,要高度敏感,控制家禽移动,一旦发现H7N9病毒或发生家禽疫情,立即启动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果断处置,防止疫情扩散;严格产地检疫,确保患病动物不出场(户);强化对畜禽交易市场、规模养殖场等重点场所的监督检查,督促活禽经营市场严格执行产销分离制度;加强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工作,完善规模养殖场无害化处理设施,坚决杜绝病死动物及其产品流入市场或乱丢乱弃,切断疫病源头,维护畜产品质量安全和生态安全,阻断病毒向人传播,负责督促农贸市场严格实施活禽交易区和交易工具消毒的常态预防措施。
板浦派出所:按照相关应急预案要求,负责依法做好疫点、疫区、卫生院、重点传染性疾病事件现场封锁和治安管理工作;对病人隔离治疗和密切接触者医学观察不予配合的,依法协助采取强制隔离措施。
镇宣传办:宣传、普及科学预防人感染H7N9禽流感的防治知识和方法,引导公众保持健康心态,提高公众自我保护意识和防病能力,开展对社会舆论的正确引导。
镇财政所:负责疫情防控经费保障,及时调度落实防治工作经费,配合相关部门安排重大防控项目和装备建设。
四、保障措施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村(居)委会、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人感染H7N9禽流感防控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复杂性,认真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制定完善相关预案和工作方案。各村(居)委会、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是人感染H7N9禽流感防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二)联防联控,形成合力。各村(社区)、各部门要切实履行好各自的防控职责,密切配合,强化部门协作,及时沟通信息,形成及时会商、协同行动的长效合作机制,全面落实人员培训、物资储备、经费落实、市场监管、疫情监测、病人救治、宣传教育等工作措施,努力形成防控工作合力,实现“有序、有力、有效、有度”防控人感染H7N9禽流感的目标。
(三)加强值守,正确引导。各村要切实加强应急值守工作,卫生、动物防疫等部门要严格执行24小时专人值班制度,严格落实疫情报告制度,一旦发生疫情,要迅速报告市疾疫预防控制中心,并紧急处置,防治疫情扩散。要宣传普及科学预防人感染H7N9禽流感的知识和方法,引导公众保持健康心态,提高公众自我保护意识和防病能力;指导医务人员和畜禽饲养、贩运、屠宰加工、动物防疫等职业人群做好自身防护;要加强舆情监测,统一信息发布,及时发现苗头性问题,积极主动进行引导,维护社会稳定。
(四)强化监督,严格追责。镇政府将组织相关人员对各村、各部门防控工作进行督察,凡因工作不到位、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导致疫病发生和疫情流行的,依纪依规严格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