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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428809-2/2016-00011 分 类 综合政务 / 通知
发布机构 海州区板浦镇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16-08-14
标 题 关于成立经济薄弱村债务化解清理审核小组的通知(老海州)
文 号 板政发〔2014〕6号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时 效

关于成立经济薄弱村债务化解清理审核小组的通知(老海州)

栏目:业务文件 发布时间:2016-08-14 阅读次数:

  关于成立经济薄弱村债务化解

清理审核小组的通知

各相关村:

  为切实做好省定经济薄弱村债务化解工作,根据《海州区继续开展经济薄弱村债务化解工作实施方案》,经研究,决定成立继续开展经济薄弱村债务化解清理审核小组,为确保债务化解工作积极有序开展和按时完成,请各村上报小组组成人员名单,组长由村支部书记担任,副组长由村委会主任担任,小组成员由民主理财人员、理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村民代表组成。

  特此通知。

  海州区板浦镇人民政府

  二〇一四年一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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