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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01428809-2/2016-00011 | 分 类 | 综合政务 / 通知 |
发布机构 | 海州区板浦镇人民政府 | 发文日期 | 2016-08-14 |
标 题 | 关于成立经济薄弱村债务化解清理审核小组的通知(老海州) | ||
文 号 | 板政发〔2014〕6号 | 主 题 词 | |
内容概述 | |||
时 效 |
关于成立经济薄弱村债务化解清理审核小组的通知(老海州)
栏目:业务文件
发布时间:2016-08-14
阅读次数:
关于成立经济薄弱村债务化解
清理审核小组的通知
各相关村:
为切实做好省定经济薄弱村债务化解工作,根据《海州区继续开展经济薄弱村债务化解工作实施方案》,经研究,决定成立继续开展经济薄弱村债务化解清理审核小组,为确保债务化解工作积极有序开展和按时完成,请各村上报小组组成人员名单,组长由村支部书记担任,副组长由村委会主任担任,小组成员由民主理财人员、理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村民代表组成。
特此通知。
海州区板浦镇人民政府
二〇一四年一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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