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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426714-4/2018-00006 分 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发布机构 海州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发文日期 2018-03-16
标 题 2018年安全生产工作主要思路和重点工作
文 号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2018年安全生产工作主要思路和重点工作
时 效

2018年安全生产工作主要思路和重点工作

栏目:工作开展情况 发布时间:2018-03-16 阅读次数:



海州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7年10月23日)


一、主要思路

以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一中全会精神为引领,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会议精神和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以加强源头管控,强化事中、事后监管为关键,建立健全隐患排查体系、风险防控体系和社会控制体系,筑牢基层基础;以防范安全生产事故为重点,加大隐患排查整改和执法力度,控制一般事故,杜绝较大以上事故;以责任制为抓手,推进综合整治,攻坚问题难点,坚持依法治安,提升全民安全意识,努力实现安全生产事故"双降双控一杜绝"总目标,促进全区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平稳。

二、重点工作

(一)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和"三个必须"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考核奖惩机制和办法,强化履责检查和履职考核,认真推进和落实《区安委会成员单位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分工》,消除监管盲区死角;继续在全区重点行业领域开展"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项行动"活动,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承诺制、失信企业黑名单制、安全生产责任全覆盖制等制度,推动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

(二)加大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力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理顺工作关系,明确工作内容,规范工作程序,使综合监管做到不越位、不错位和不缺位,努力做到"协调有权威、指导有方向、综合有效果、监管有力度"。在制度建设上,主要是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沟通机制,建立和完善区安委会工作例会制度、安全生产联席会议制度、安全生产约谈制度;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通报机制,建立安全生产函告制度、安全生产情况通报制度、特定时期安全生产发文制度、部门间安全生产联合发文制度;坚持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督查检查制度,建立安全生产督查制度、安全生产巡查抽查制度;加强安全生产形势分析与预测工作,建立安全生产形势分析与预测制度。

(三)继续深入集中开展敏感时段安全生产大检查。针对季节和敏感时段、重大节假日、事故多发时段等特点,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认真落实人员密集场所、重要节日期间和大型集会活动的安全责任制,严格制定并落实各项应急预案和安全保障措施;坚持安全生产值班值守和企业领导干部现场带班制度,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增强应急处置的科学性、及时性和有效性。

(四)进一步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在巩固现有成果的基础上,按照"提质、扩面、增量"的目标,坚持点、线、面结合,全力推进规下企业安全标准化创建,力争2018年完成规下工业企业安全标准化创建达标率70%以上,并持续监督已达标企业贯标工作

(五)以治理隐患、解决突出问题为着力点,深化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专项整治。构建隐患排查治理、风险分级管控双重预防性工作机制,继续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建筑施工、道路交通、涉爆粉尘、有限空间、消防、电器火灾等高危行业(领域)以及职业卫生安全专项整治。以"打非治违"为有效手段,深化依法监管监察,继续保持高压态势,按照 "四个一律"的要求,严惩非法违法行为。

(六)着力提升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能力。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监管机制,严格高危行业安全准入,加强源头管控,加大事中、事后监管力度,提升安全监管效能;继续深化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活动,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执法行为,加大事前执法力度,事前执法立案数、经济处罚额同比有较大提升;推进安全监管执法规范化建设,明确监管监察检查方式和主要内容,建立健全多部门联合执法、监管指导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加强和规范镇、街道及开发区安全监管执法工作。

(七)加强职业健康工作。进一步抓好职业健康工作,强化高危粉尘、高毒物品等职业病危害源头治理和前期预防,推进安全生产与职业健康一体化综合监管执法,推动职业病危害严重企业转型升级和淘汰退出。

(八)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一是坚持正确舆论导向,深化安全生产宣传。大力宣传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安全发展"理念,营造人人讲安全的社会氛围。二是创新载体,继续抓好"安全生产月"、"安康杯"竞赛等活动,丰富宣教内容。三是认真抓好安全生产培训。采取日常培训与专题培训相结合、企业自主培训与专家授课相结合的方式,从提高培训质量入手,提升从业人员安全素质。四是举办好企业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安全员等初训和复训培训班,确保"三类人员"持证率达100%。

(九)进一步加强基层安监能力建设。继续开展"基层安监机构规范化建设"活动,确保2018年基层安监机构全部达到省基层安监能力建设验收标准;对基层安监能力建设实施动态管理,对新申报基层安监能力建设的镇(街道),严格初审标准,把好申报关。对已通过验收并获得省、市专项资金的镇、街道,严格监督专项资金使用和管理,进一步提升基层安监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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