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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426714-4/2017-00011 分 类 其他 /
发布机构 海州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发文日期 2017-06-08
标 题 2016年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及2017年工作思路
文 号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今年以来,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未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区安监局被省安委办表彰为“2016年全省‘安全生产月’活动优秀单位”,被市表彰为“六五”普法先进单位。
时 效

2016年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及2017年工作思路

栏目:工作开展情况 发布时间:2017-06-08 阅读次数:

 

2016年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及2017年工作思路

海州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6年11月21日)

今年以来,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未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区安监局被省安委办表彰为“2016年全省‘安全生产月’活动优秀单位”,被市表彰为“六五”普法先进单位。

一、2016年主要工作

(一)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年初,对安全生产考评机制和监管职责进行了完善,制定了《海州区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细则》和《区安委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有效推进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三个必须”的落实;开展了“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项活动”,对提升企业安全生产意识,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起到了推动作用。

(二)扎实推进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先后开展了春节后企业复产复工隐患排查治理、3月份“事故隐患排查月”以及“五一”、汛期和夏季高温、国庆节期间、年末岁初安全生产大检查等一系列隐患排查治理活动,查出各类事故隐患和问题30971个 ,按期整改率达99.6%。整改治理媒体公示重大隐患6个,其中3个按时完成整改销号,2个取得了实质性进展,1个存在较大因难,需要进一步加强督办。

(三)深化重点行业领域整治。先后开展了化工、烟花爆竹、非煤矿山、城镇燃气、输油气长输管道、交通运输、建筑施工等重点行业和涉爆粉尘、涉氨制冷、有限空间、消防、特种设备等重点领域专项整治,依法惩处非法违法行为275家次,关闭化工企业3家,关闭不符合安全条件的烟花爆竹零售场所81家,责令整改2家,收缴非法存储的烟花爆竹300余件。

(四)持续推进企业安全标准化建设。今年,全区103家规模以上企业全部通过三级以上标准化验收,规模以下企业有223家完成标准化创建,企业本质安全度得到有效提升。

(五)进一步加强应急管理工作。制定了《海州区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对重点企业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等进行了整合,实行统一调度,提高了应急救援能力。区安监局还通过政府采购投入18余万元,采购应急装备,进一步增加了应急物资储备。

(六)规范执法监察行为。按照省市统一部署,从组织建设、装备建设、制度建设、业务建设、人才建设、廉政建设等6个方面对执法监察机构进行了规范,有效提升了执法监察水平和执法队伍形象

(七)狠抓安全生产“双基”工作。组织镇、街道、开发区安监人员业务培训3次,参加省局组织的执法培训2次,42人通过执法资格考核;积极开展基层安监能力达标创建活动,11月份,新浦、浦西2个街道安监所通过省基层安监能力建设考核验收,目前,全区16个镇、街道、开发区中有11个通过省基层安监能力达标验收。

(八)深入开展宣传培训工作。年内,举办生产经营单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培训班7期,900余人参加了培训;认真开展了“安全生产月”和“安康杯”活动,编印事故案例《警钟长鸣保安全》、《市民安全应急知识手册》共7000余册分发给有关单位和辖区居民,安全生产责任意识和安全防范意识明显提高。

(九)强化职业健康工作。加强职业健康宣贯工作,年内举办职业健康培训3期,培训650余人;深化职业病危害申报、普查、统计和备案,职业危害项目申报企业累计达864家;深入开展职业病危害专项整治,督促企业落实职业危害现场检测、职业卫生现状评价、职业健康体检工作,并按照区委区政府要求积极开展与职业卫生相关的创卫工作。

二、存在主要问题

今年以来,尽管我区安全生产工作取得了一点成绩,但全区安全生产形势仍然不容乐观,特别是在建筑施工、交通运输、消防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问题突出,事故仍然多发,其根本原因在于企业主体责任意识不强,安全监管力量不足,以及行业领域监管职责上还存在有缺位、有交叉、有职责不清等问题

    三、2017年工作思路

2017年,全区安全生产工作将认真贯彻上级有关会议精神和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以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为重点,狠抓责任制落实,推进综合整治,攻坚问题难点,坚持依法治安,加强源头管控,筑牢基层基础,建立健全隐患排查体系、风险防控体系和社会控制体系,提升全民安全意识,努力实现安全生产事故“双降双控一杜绝”总目标,促进全区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平稳。

(一)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要求,完善安全生产考核机制和办法,强化履责检查和履职考核,出台《区有关部门和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规定》,消除监管盲区死角;继续在全区重点行业领域开展“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项行动”活动,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承诺制、失信企业黑名单制、安全生产责任全覆盖制等制度,推动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

(二)继续深入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针对季节和敏感时段、重大节假日、事故多发时段等特点,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认真落实重要节日期间和大型集会活动的安全责任制,严格制定并落实各项应急预案和安全保障措施;坚持安全生产值班值守和企业领导干部现场带班制度,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增强应急处置的科学性、及时性和有效性。

(三)进一步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在巩固现有成果的基础上,按照“提质、扩面、增量”的目标,坚持点、线、面结合,全力推进规下企业安全标准化创建,力争2017年完成规下工业企业安全标准化创建达标率70%以上,并持续监督已达标企业贯标工作。

(四)以治理隐患、解决突出问题为着力点,深化重点行业

领域的安全专项整治。构建隐患排查治理、风险分级管控双重预防性工作机制,继续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建筑施工、道路交通等高危行业(领域)以及职业卫生安全专项整治。以“打非治违”为有效手段,深化依法监管监察,继续保持高压态势,严惩非法违法行为,敢于碰硬,绝不手软。

(五)着力提升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能力。进一步完善安全监管机制,严格高危行业安全准入,加强源头管控,提升安全监管效能;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执法行为,推进安全监管执法规范化建设,明确监管监察检查方式和主要内容,建立健全多部门联合执法、监管指导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加强和规范镇、街道及开发区安全监管执法工作。

(六)加强职业健康工作。按照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和脱贫攻坚的任务要求,进一步抓好职业健康工作。强化高危粉尘、高毒物品等职业病危害源头治理和前期预防,推进安全生产与职业健康一体化综合监管执法,推动职业病危害严重企业转型升级和淘汰退出。

(七)进一步加强基层安监能力建设。继续开展“基层安监机构规范化建设”活动,确保年内新增2家基层安监机构达到省基层安监能力建设验收标准;对基层安监能力建设实施动态管理,对新申报基层安监能力建设的镇(街道),严格初审标准,把好申报关。对已通过验收并获得省、市专项资金的镇、街道,严格监督专项资金使用和管理,进一步提升基层安监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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