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426714-4/2017-00009 | 分 类 | 其他 / 通知 |
发布机构 | 海州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 发文日期 | 2017-06-08 |
标 题 | 区委办公室 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海州区2017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 | ||
文 号 | 海委办发〔2017〕30号 | 主 题 词 | |
内容概述 | 《海州区2017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已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 ||
时 效 |
区委办公室 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海州区2017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
海委办发〔2017〕30号
区委办公室 区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海州区2017年安全生产
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镇党委、街道、开发区党工委,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区各有关单位:
《海州区2017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已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海州区委办公室 海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3月30日
海州区2017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以防范遏制重特大和较大生产安全事故为重点,以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强化年”活动为抓手,加强领导、改革创新,协调联动、齐抓共管,着力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着力堵塞监督管理漏洞,着力解决不遵守法律法规的问题,着力落实失职追责和共管共治,着力增强安全防范和治理能力建设,把握工作主动,确保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为实现“两聚一高”新目标、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提供安全保障。
二、目标任务
全年做到“两个确保”:确保实现安全生产事故“双降”、“双控”、“一杜绝”(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双下降”、控制一般事故和较大事故、杜绝较大以上事故)目标,确保安全生产各项指标在市下达控制指标范围内。
三、工作要点
(一)强化红线意识,坚决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1. 着力推进党委政府领导责任落实。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党委政府要定期分析安全生产形势,着力研究解决制约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及时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加大各级财政对安全生产与职业健康投入。结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和《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贯彻落实,进一步厘清区、镇(街道、开发区)分级监管职责,切实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实际问题。
2. 着力推进部门监管责任落实。发挥安委会办公室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巡查考核职能,督促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有关部门按照“三个必须”要求,依法依规履行部门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监管职责。各有关部门要贯彻落实《区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分工》,制定本部门和单位安全生产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在各自行业领域强化风险辨识防控,强化“打非治违”,强化监管执法,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确保不留死角和盲区。加大对部门安全执法检查的考核,实行过程考核与结果考核相结合,形成监管合力。
3. 着力推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根据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项行动计划,引导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法定责任和义务。督促企业建立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完善企业全过程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管理制度,做到依法生产经营和安全责任、管理、投入、培训、应急救援五到位。通过落实事故查处、强化执法等有力举措,推动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全面推行企业安全总监制度,不断提高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在各重点行业领域培育一批安全生产样板企业,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4. 严肃责任追究和安全生产考核。健全完善安全生产绩效考核机制,加大安全生产在年度综合考核中的权重,将职业病防治纳入政府民生工程及安全生产考核体系,建立安全生产绩效与履职评定、职务晋升、奖励惩处挂钩制度,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促进各级、各有关部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区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对在改善安全生产条件、防止或者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参加抢险救护、报告重大事故隐患、举报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研究和推广安全生产科学技术与先进管理经验等方面作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给予奖励。建立完善责任追究工作机制,对在隐患排查和执法检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和突出问题,实施责任倒查和问责。建立企业生产经营全过程安全责任追溯制度,对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生产经营者依法实施相应的职业禁入,对事故负有重大责任的社会服务机构和人员依法严肃追究法律责任,并依法实施相应的行业禁入。
(二)狠抓隐患整治,提高风险防控水平
5. 严格安全准入。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严格市场准入、安全审查和现场核查,重点强化对危化品、非煤矿山、烟花爆竹、民爆器材等高危行业安全生产行政许可管理,着力提升企业自动化控制水平和本质安全水平。城乡规划布局、设计、建设、管理等各项工作必须以安全为前提,实行重大安全风险“一票否决”。开展安全许可“回头看”专项执法检查,对已通过许可但存在安全隐患的,依法加大处罚力度,确保隐患整改到位。
6. 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认真贯彻《江苏省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方案》和《江苏省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构建双重预防机制实施办法》要求,全面开展企业安全风险辨识,推动企业增强自辨自控的自觉意识、具备安全风险自辨自控的自主能力。扎实推进3月份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月”活动,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和企业分类分级监管体系。加强安全生产过程管理,将隐患排查治理与行政许可、日常监管、专项整治、打非治违、教育培训、安全标准化创建等有机结合。严格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制度,实行重大隐患整改主要领导包案制度,推动企业及时排查化解安全隐患,合力推进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推动市挂牌督办的4条隐患在年内全部完成整改销号。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对新排查出的重大隐患进行媒体公示并实施挂牌督办,重大事故隐患政府挂牌督办率100%。
7. 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和督查、巡查。在重点时段、节假日和重大活动期间,分阶段、有重点、不间断地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执法检查,并适时组织大检查“回头看”,对工作不力的单位进行公开通报批评。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督查、巡查工作,推动安全生产重点工作任务落实。
(三)突出治本攻坚,深化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
8. 加强道路交通安全整治。认真落实道路运输相关管理规定,严格公路长途客运、危化品运输的安全监管。持续开展对超限超载运输行为以及营运车辆的安全整治。进一步加强校车安全监管。加强车辆及驾驶人员的源头管理,严肃查处酒后驾驶、“三超一疲劳”等各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9. 加强建筑施工安全整治。落实建设各方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工程质量安全源头管理。加强建筑施工现场和有限空间作业环节管理,继续深化预防脚手架、起重机械、高大模板等坍塌事故专项整治,严格建筑施工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的安全防范和监管措施,严厉打击无资质单位参与建设、违法分包转包等非法违规行为。
10. 加强塌陷区安全专项整治。开展新浦磷矿和锦屏磷矿采空区地面塌陷区域隐患防治工作,科学界定采空区地面塌陷影响范围,加大塌陷区域打非治违力度,塌陷影响范围内禁止新建工程建设项目。对采空地面塌陷影响范围内的建筑物和人员组织搬迁避让,同时在地表外侧设置封闭围挡设施和警示标识,严禁人员出入。
11. 加强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整治。制定《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摸清全区各行业领域危险化学品分布,建档立制信息共享,全面排查治理事故隐患,落实风险防控措施。全面掌握化工企业基本情况,推进“四个一批”落实。加强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风险管控,强化企业现场作业环节管理。抓好城区化工生产企业的搬迁、转产或关闭工作。严格行政许可,加大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和“打非治违”力度,规范烟花爆竹经营安全管理,提高烟花爆竹经营本质安全水平。持续抓好烟花爆竹零售点“两关闭”、“三严禁”和批发企业“六严禁”工作,杜绝烟花爆竹亡人事故发生。
12. 加强消防安全整治。以开展人员密集场所消防专项治理为重点,推进挂牌督办一批重大火灾隐患。加强对公共娱乐场所、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学校、医院、养老院、高层建筑、地下工程、大型集会等人员密集场所以及出租居住房、“三合一”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消防设备设施、疏散通道、火灾防范能力和应急管理措施等的排查治理。
13. 加强非煤矿山、冶金等工贸行业安全整治。深入开展非煤矿山、金属冶炼、粉尘涉爆、涉氨制冷、有限空间作业等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
14. 加强特种设备安全整治。加大特种设备的生产、使用、检验检测及其监督检查工作力度,强化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监督工作。
15. 抓好内河码头安全。加强内河码头安全管理工作,组织全区内河码头的调查摸底,开展内河码头专项治理活动。对不服从管理、违法违规经营或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老旧码头,责令整改,经整改仍不到位的要组织拆除。
16. 抓好森林防火。加强对群众的宣传教育,严格野外用火管理,突出重点区域、重点时段、重点人群的管理工作。通过明查暗访等形式排查森林防火工作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对查出的问题责令限期整改。强化森林消防专业队和半专业队伍建设。修改完善应急预案,突出实战要求,提升科学指挥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严格落实责任和责任追究,对组织不力、指挥不当、救援不力、造成严重损失的,要依法依纪实行问责,严肃追查有关领导责任。
17. 推动重点行业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扎实推进我区石英砂、木质家具(板材)制造、化工、皮革箱包、电子、建材、石材加工等重点行业企业的专项治理工作,稳步提升职业病危害重点行业的危害因素检测率、职工职业健康体检率和职业健康监护率。开展职业卫生示范性企业创建工作和尘毒危害治理示范企业创建工作,通过示范引领,促进同行业、同类企业提升职业病危害防治能力。
18. 加强城市运行安全保障。切实加强城市运行安全管理,排查区域内安全风险点、危险源,落实管控措施,构建系统性、现代化的城市安全保障体系。配合市级有关部门加强餐饮场所燃气安全管理,开展专项整治,及时解决餐饮场所燃气安全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高基础设施安全配置标准,重点加强对城市高层建筑、大型综合体、隧道桥梁、管线管廊、燃气、电力设施及电梯、游乐设施的检测维护。完善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制度,加强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监管。全面排查整治建筑垃圾、工程堆土、生活垃圾、煤堆、料堆等各类堆场安全隐患。
19. 加强其他行业领域安全监管。农机、教育、旅游、水利、卫生、海洋渔业等负有安全生产行业监管职责的部门各负其责,在各自行业领域扎实推进专项整治。
(四)推进依法治安,打击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
20. 强化执法力度。扎实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强化年”活动,把执法工作列入“一把手”工程,集中人力、物力、财力全面推进执法工作。围绕新《安全生产法》、《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为核心,以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为重点,加大执法力度,改进执法方式,规范执法行为,提升执法实效,从严查处不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行为,做到违法行为查处率100%,立案案件按期结案率100%,实名举报核查率100%,违法犯罪移送率100%,全面落实“黑名单”制度;全年执法立案数、处罚金额数“双上升”,所有执法单位杜绝零办案。
21. 强化事前执法。扩大执法覆盖面,显著提高事前立案处罚比率,事前立案占总立案数80%以上。通过严格执法,显著加大违法经营成本,鼓励守法经营,强化企业负责人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自觉性。
22. 创新监管执法方式。推行“双随机”抽查制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继续推行集中执法、联合执法、联动执法等多种执法模式。积极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对违法行为当事人拒不执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决定的,依法申请司法机关强制执行。坚持管安全生产必须管职业健康,推动安全生产与职业健康“一体化”综合监管执法,逐步实现安全生产与职业卫生同部署、同实施、同执法。
23. 依法严肃查处安全生产事故。严格落实事故信息直报制度,对瞒报、漏报和迟报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追责。严肃查处各类事故,主动公开事故查处结果,接受社会监督。按照事故等级和管辖权限,依法开展事故调查。认真落实事故查处挂牌督办、警示通报、诫勉约谈制度,用事故教训推动安全生产工作。
(五)夯实基层基础,提高安全生产保障能力
24. 强化安全生产监管能力建设。理顺安全生产监管体制,重点加强镇、街道、开发区安监队伍能力建设,配足具有执法资格条件的专职安全监管执法人员,优化安全生产监管队伍的知识结构,加大经费、装备支持力度,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机制,将监管与执法有机整合、有效衔接。进一步推进全区执法机构规范化建设。
25. 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加大《安全生产法》、《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力度。继续抓好安全文化进企业、进园区、进社区、进校园、进家庭、进农村的“六进”活动。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月”、“安康杯竞赛”、“青年安全示范岗”创建、“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创建等系列活动。
26. 加强安全生产培训工作。扎实推进全员安全培训,督促企业做好新员工、外来务工人员、农民工等岗前安全培训,扩大安全培训覆盖面。强化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培训,严格考核发证,全面实行教考分离。加强安全培训执法检查,重点查处无证上岗违法行为。
27. 抓好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提升。按照“一级抓巩固、二级抓提升、三级抓整改、未达标抓创建”的要求,落实扶持措施,推动已达标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的持续运行和整改提升工作。2017年,规上工业企业及高危工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率100%,小微生产性工业企业达标率60%。积极推进企业“安全合格班组”创建,使之成为标准化建设的有效补充。
28. 持续推进“科技兴安”。督促企业持续加大安全生产投入,以自动化、信息化、智能化为重点,改善安全设施,更新安全技术装备。在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等重点行业领域开展“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科技强安专项行动,大力提高企业安全生产科技保障能力。年内配合市安监局建成、运行区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信息系统,强化重点企业安全信息全流程管理,推动安全生产应急和移动执法信息化,逐步建成上下贯通的动态监管系统。
29. 发挥市场机制推动作用。取消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制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在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民用爆炸物品、金属冶炼、渔业生产等高危行业领域强制实施,发挥好保险机构参与风险评估管控和事故预防功能。通过政府采购方式,推进社会第三方发挥技术优势助力政府部门行使职责。鼓励企业试行动火、受限空间、用电、吊装、盲板抽堵、动土、高处作业、检维修作业等危险作业的第三方安全监理服务,强化企业的安全管理能力。同时,建立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技术服务机构公示制度和由第三方实施的信用评定制度,严肃查处租借资质、违法挂靠、弄虚作假、垄断收费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30. 加强企业应急救援能力建设。在全区所有规模以上企业推进重点岗位应急处置卡编制和应急预案优化工作,其中,危化、冶金、非煤矿山等行业企业应在年底前完成。化工企业要按规定配备应急救援人员和装备设施,鼓励和推动大中型化工企业建立专业的应急救援队伍。指导监督危化品、冶金、非煤矿山等高危企业和劳动密集型企业建立行之有效的应急救援预案,并开展应急救援演练活动,提高应急处置和职工自救逃生能力。
31. 健全应急救援管理体系。健全区、镇(街道、开发区)和企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体系,完善应急救援协调联动机制,加强区域、部门和企业应急救援联动,提高应急处置效率。落实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置责任,对事故处置不力的要严肃追究责任。完善应急救援联络员制度,健全应急救援应急响应机制、事故现场救援指挥和组织协调机制。综合运用各级政府、企业、社会的力量,加强应急救援装备、应急物资的配置储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