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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426714-4/2017-00004 分 类 其他 / 通知
发布机构 海州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发文日期 2017-04-21
标 题 区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加强“五一”节日期间和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文 号 海安办〔2017〕29号号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今年以来,我区连续发生多起生产安全事故,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了伤害和损失,影响了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安全生产形势十分严峻。“五一”假期将至,群众出行和旅游活动增多,人流、物流、车流剧增,各地交通运输、生产、经营和建设进入旺季,加之汛期临近,安全生产任务更加繁重。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区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各项决策部署,切实做好“五一”期间和汛期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各类事故发生,现就有关要求通知
时 效

区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加强“五一”节日期间和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栏目:工作开展情况 发布时间:2017-04-20 阅读次数:

 

海安办〔2017〕29号

 

区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加强“五一”

节日期间和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区列管企业:

今年以来,我区连续发生多起生产安全事故,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了伤害和损失,影响了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安全生产形势十分严峻。“五一”假期将至,群众出行和旅游活动增多,人流、物流、车流剧增,各地交通运输、生产、经营和建设进入旺季,加之汛期临近,安全生产任务更加繁重。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区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各项决策部署,切实做好“五一”期间和汛期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各类事故发生,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坚守安全红线,加强组织领导

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守安全“红线”,强化忧患意识、风险意识和责任意识,认真分析研究当前安全生产面临的风险因素,深刻吸取事故教训,把遏制各类事故和有重大影响事故摆在突出位置,全面落实安全责任,及早部署“五一”期间和汛期安全生产工作。要结合本地区本行业的实际,有针对性地强化管控、治理措施,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领域、重点企业的督查检查,消除监管盲区,堵塞管理漏洞。要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安排好节日期间生产经营活动,强化安全生产防范措施。各生产经营单位特别是节日期正常生产的单位,要加强现场安全管理和隐患排查治理,强化在岗职工安全教育,严防各类事故发生。

二、突出重点领域,加大监管力度

(一)强化交通运输安全监管。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和单位要加大交通运输领域的安全监管,加强风险管控。要进一步巩固公安、安监、交通运输、气象部门和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参与的“一路多方”管理和应急处置协调机制,加强联动,形成合力。要严厉查处无证驾驶、超速超载、酒后驾驶、疲劳驾驶和农用车非法载客等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杜绝乘客非法携带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搭载客运交通工具。各类交通运输企业要加强对司乘人员的安全教育,要对各类交通运输工具技术性能和状态进行全面检查,防止“带病”运营。同时要加强城市交通、水上交通的安全监管,严厉打击违规试航等违法行为,确保交通领域安全平稳。

(二)强化旅游安全监管。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认真抓好“五一”期间各类景区景点、旅游项目、旅游设施的安全管理,加强对旅游交通运载工具、大型游乐设施等高风险环节的隐患排查。各旅游生产经营单位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安排专人对重点环节和部位加强管理,维持秩序、果断处置,严防发生意外。旅游部门要对辖区内各类旅游景点开展一次全面排查,督促景区及时整改,消除风险隐患。各地“五一”期间举办的各类庆祝、游乐等大型活动,一律要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制定具体方案,落实防范措施,及时监控和疏导人流,严防拥挤踩踏事故发生,确保活动安全有序。

(三)强化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监管。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严格抓好消防工作,加强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深化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治理。要针对当前气温升高、火灾易发的特点,组织力量对商场、车站、码头、宾馆、饭店、ktv、网吧、医院、学校、人口居住密集区,以及各类出租房等重点部位开展消防安全检查,严厉查处“三合一”场所,切实落实责任,消除火灾隐患。要严格督促危险化学品生产厂区和仓库、烟花爆竹储存仓库、石油和燃气库区等单位落实防火措施,配备灭火器材。强化森林防火,加强消防教育,坚决遏制各类火灾事故。

(四)强化其他重点行业安全生产监管。非煤矿山方面,要加强安全监管,严防透水淹井、尾矿库垮坝、排土场坍塌及炮烟中毒等事故发生。危险化学品方面,要加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运输、使用和废弃处置各环节的安全监管。根据气温上升的特点,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企业的重点安全检查,排除设备隐患,严防发生危化品爆炸、泄漏以及各类次生事故。烟花爆竹方面,加强烟花爆竹经营、储存、运输、燃放等全过程的安全管理,落实防火、防雷等各项防范措施,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的行为。建筑施工方面:要针对季节特点,强化建筑施工特别是露天施工、道路施工的安全监管,坚决遏制深基坑、桥梁、隧道等施工坍塌事故。同时,以防范中毒窒息、粉尘爆炸等事故为重点,认真加强有色冶金、机械制造等行业企业的安全监管。

海洋渔业、农业机械、民爆器材、特种设备等行业领域,要结合各自特点,开展专项检查,全面落实安全生产措施,加强监督管理,有效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三、加大执法力度,深化“打非治违”

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通知》要求,围绕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重点和薄弱环节,进一步完善“四不两直”暗查暗访制度,加大安全生产执法力度。对存在重大隐患、不能保证安全生产的,要责令企业停产停工整改。要检查和督促节日期间正常生产的企业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带班作业制度,加强现场管理。要检查和督促“五一”放假停工停产的企业特别是高危行业企业,加强安全设施设备的复工检查,确保节后安全复工。要进一步深化“打非治违”联合执法力度,坚决落实“四个一律”打击治理措施,始终保持安全生产领域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高压态势。

四、强化汛期安全,落实风险防范

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充分认识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立足于防大汛、抢大险、救大灾,对汛期安全生产工作做到早部署、早安排、早发动、早准备。要指定专门机构和人员负责汛期安全生产工作,采取全面自查、重点督查等方式,加强对重点地区、部位和企业的汛期安全风险防控,及时排查整改隐患。各有关部门之间要加强联系,密切跟踪暴雨、台风、高温、雷电等灾害性天气过程和洪水、泥石流、山体滑坡等重大自然灾害灾情变化,认真研判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风险,及时采取有效防范措施,确保汛期安全稳定。

五、完善应急机制,提高处置能力

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在信息资源、监督执法及突发事件抢险救援环节加强联动,形成合力,确保各项工作协调有序,万无一失。要认真制定节日期间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完善应急救援工作机制,落实应急救援组织机构、队伍及物资装备,积极组织应急预案和救援演练。“五一”期间,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建立健全严格的节日安全责任制,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制度、24小时安全值班制度和事故报告制度,确保安全生产信息及时、准确、畅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迟报、缓报、瞒报和漏报事故信息。一旦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或紧急情况,要果断采取措施,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及时上报信息,第一时间有力有序开展应急处置,及时控制险情,把事故损失减小到最低限度。

 

                  海州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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