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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426714-4/2015-00039 分 类 其他 / 公告
发布机构 海州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发文日期 2015-11-09
标 题 连云港市海州区安监局2014年度部门决算
文 号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时 效

连云港市海州区安监局2014年度部门决算

栏目:工作开展情况 发布时间:2015-11-09 阅读次数:

附件3

连云港市海州区安监局2014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安监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1、承担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2、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

3、负责发布全区安全生产信息,综合管理全区安全生产安全伤亡事故调度统计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分析工作;组织、协调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

4、负责综合监督管理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

5、负责综合监督管理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

6、指导、协调全区安全生产检测检验工作。

7、组织、指导全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

8、负责综合监督管理区管工矿商贸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

9、依法监督检查“三同时”情况。

10、组织、指导安全生产科学技术研究和技术示范工作。

11、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方面的交流与合作。

12、承办区政府和安全生产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1、安全生产监督管局本级

  2、安全生产监察大队

  三、2014年度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强化组织领导,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2、强化宣传教育,切实提高全民安全意识

3、强化隐患排查,深入开展专项整治活动

4、强化日常监管,规范企业安全生产行为

5、强化企业基础建设,推进安全主体责任落实

6、强化职业健康监管,保障从业人员生命健康

第二部分安监局 2014年度决算表(见附件)

表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4: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4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317.69万元。包括:财政拨款、其他收入。

  1.财政拨款275.6万元,为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其他收入42.09万元,为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收入。包括:培训费、罚款收入等。

(二)支出总计317.69 万元。包括: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住房保障支出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既包括使用本年从市级财政取得的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

  (一)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

  2014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75.6万元,占本年支出的  86.75%。其中:基本支出274.68 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的 99.67%;项目支出0.92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33%。

  (二)财政拨款支出构成情况

2014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245.98万元,主要用于安全生产监管中的行政运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其他安全生产监管支出。

2、住房保障支出28.70万元,主要用于住房改革支出中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

  三、“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4年,“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16.3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占0%,运行费支出9.30万元,占56.88 %;公务接待费支出7.05万元,占43.12%。

2014年“三公经费”教去年相比显著下降,原因为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厉行节约的各项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缩减;二是加强对会议经费的管理。控制会议时间、会议规模,尽量利用机关会议室,能够简化会议形式的一定简化;三是加强对考察及差旅费的管理。控制出市参加会议、考察的人数,不安排没有实际意义的公务考察活动;四是加强对公务车辆的管理。规范和控制公务用车修理、用油等行为;最大限度提高单车使用效率。

近年来,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我局认真贯彻从严治党、从严治政的方针,努力落实上级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规范公务接待管理工作的各项工作部署,公务接待、公务用车工作逐步实现规范化、制度化,机关各级领导干部严于律己、作出表率,全体工作人员自觉遵守公务接待工作的有关规定,机关公务接待费用逐年减少。根据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关于公务接待费开支的有关规定,今年以来,我局公务接待活动严格执行管理规定,本着节约控制开支,有效促进了机关各项管理。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是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其他收入,是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3、上年结转和结余,是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的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4、(本部门涉及的支出功能科目涵义的解释)

  5、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是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的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6、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7、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8、“三公经费”,是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http://www.lyghz.gov.cn/zwgkhz/fileupload/zw2105-20160519183638832435.xls

附件:

Zw2105-20160519183638832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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