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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70021/2020-00002 分 类 / 通知
发布机构 海州 发文日期 2019-12-09
标 题 区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扎实做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
文 号 其他〔海安办〕〔2019〕43号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为进一步压紧压实全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责任,落实落细专项整治工作措施,根据国务院督导组要求以及市、区部署安排和区领导指示精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时 效

区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扎实做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

栏目:工作开展情况 发布时间:2019-12-10 阅读次数:

海安办〔2019〕43号


区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扎实做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


各镇、街道,开发区,岗埠农场,区27个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工作组牵头单位,区其他相关部门和单位:

为进一步压紧压实全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责任,落实落细专项整治工作措施,根据国务院督导组要求以及市、区部署安排和区领导指示精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项整治方案要求

各镇街、开发区、岗埠农场,区各有关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坚决落实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第一责任,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审议工作方案,对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细化、实化、精准化,要结合辖区情况,杜绝照抄照搬等形式主义问题出现。

各镇街、开发区、岗埠农场要参照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抓紧研究制订具体实施方案。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全面负责,班子其他成员按照职责分工抓好分管行业领域的专项整治工作,将每项任务分解到具体部门、落实到具体人员,集中骨干力量组织开展好本地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各镇街、开发区安委办,岗埠农场安监机构要切实履行专治办工作职责,加强督导督办,对本辖区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方案和重点生产经营单位工作方案严格把关标准,分级分类摸清底数、列出清单,推进隐患清零。

区27个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工作组牵头单位(名单见附件1)要立即行动,摸清行业领域基数和风险隐患底数,参考《行业领域专项整治方案参考样式》(附件2),研究制订专项实施方案,推动存量问题清零,全面辨识管控重大风险,整治重大隐患。专项实施方案须经区分管领导审定同意。

各镇街、开发区、岗埠农场实施方案、区27个行业领域专项实施方案以及区其他相关部门和单位工作方案原则上于12月14日前报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信息报送要求

按照区领导要求,全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实行日报告、周通报、月调度、全过程督导制度。

(一)日报告制度。各镇街、开发区、岗埠农场和区27个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工作组牵头单位每日下午5时前将昨日工作情况报至区专治办邮箱。工作信息既要反映务实措施和工作进展,又要挖掘突出问题和典型案例,相关工作要有数据支撑。区、镇(街道、开发区、岗埠农场)党政领导干部检查情况也要及时在信息中体现。区专治办将整理审核形成日志,每日呈报区主要领导审阅。

(二)周通报制度。各镇街、开发区、岗埠农场,区27个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工作组牵头单位以及区其他相关部门和单位认真填写《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统计表》(附件3),对应列出《安全生产重大隐患清单》(附件4)和《关闭取缔和停产整顿企业清单》(附件5),于每周四下午5时前报至区专治办邮箱。统计内容未尽事项可在日报信息中详述。区专治办将整理汇总各单位工作成效和报送情况,每周形成《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专报》呈送区领导审阅。

(三)月调度制度。各镇街、开发区、岗埠农场,区27个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工作组牵头单位以及区其他相关部门和单位每月4日上午11时前向区专治办报送专项整治以来工作进展,包括工作成效、亮点举措、存在问题和下一步打算。区专治办每月召开一次协调调度会,研究工作序时进度和突出问题。

(四)全过程督导制度。区专治办对本次专项整治行动实行全过程督导,对照国务院事故调查报告指出的8个方面教训,根据工作序时进度,围绕“三个责任”落实,适时对区级行业部门、镇(街道、开发区、岗埠农场)方案进行抽查,适时对各地、各部门信息报送质量、隐患整治成效进行督导,对推进缓慢、问题突出、缺乏成效等事项不定期通报、督办。

三、其他要求

(一)高度重视。为有效服务领导决策,日报信息、周统计表和两个清单、月度总结相关内容均呈送区领导审阅。各镇街、开发区、岗埠农场,区27个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工作组牵头单位以及区其他相关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安排专人负责信息统计和报送工作,并于12月9日下午下班前将联络员姓名、职务及联系方式报送区专治办邮箱,同时请通知各联络员,尽快加入区专治办微信群,有关工作要求将在微信群同步发布。

(二)严格审核。各镇街、开发区、岗埠农场,区27个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工作组牵头单位以及区其他相关部门和单位要认真审核日报信息、月度总结、周统计表和两个清单,确保信息准确无误。其中各镇街、开发区、岗埠农场负责报送本地区总体情况和数据(包括本级行业条线检查情况),区27个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工作组牵头单位以及区其他相关部门和单位负责报送行业领域区级检查情况和数据。以上信息报表清单均以电子邮件方式报送区专治办。

(三)及时报送。从即日起,日报信息、周统计表和两个清单、月度总结,在工作日期间按照时间节点要求,按时报送至区专治办。针对各单位报送情况,区专治办将每周通报,并纳入年度考核。

联系人及电话:苏宪君13861431560,武磊13912169778

邮箱:lyghzqawb@136.com。

附件:1.区27个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工作组牵头单位

和区其他相关部门和单位名单

2.行业领域专项整治方案参考样式

3.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统计表

4.安全生产重大隐患清单

5.关闭取缔和停产整顿企业清单

海州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12月9日

附件1

区27个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工作组牵头单位名单

区发改局、区教育局、区工信局、海州公安分局、区民政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海州分局、海州生态环境局、区住建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商务局、区文体旅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城管局、区卫健委、区民宗局、海州消防救援大队、交警海州一大队、交警海州二大队、交警海州三大队。

区其他相关部门和单位名单

区国资办、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区供销合作总社。

附件2

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参考模板)

一、总体要求

二、整治范围

三、整治重点

四、时序安排

五、工作要求

附件:1.今年以来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

工作情况(内容须包括总体情况、监管执法、重大

风险管控、隐患排查治理,特别是重大隐患排查及

整改情况)

2.重大隐患清单

海安办〔2019〕43附件345一表两清单.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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