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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426714-4/2016-00042 分 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通知
发布机构 海州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发文日期 2016-08-14
标 题 关于对近期及冬季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进行督查的通知(老海州)
文 号 海安【2013】16号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为切实做好近期及冬季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保持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有效遏制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按照“一岗双职”的要求,从12月10日起,区政府领导分条线对各镇办、开发区,区各部门、各单位近期及冬季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进行督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时 效

关于对近期及冬季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进行督查的通知(老海州)

栏目:业务文件 发布时间:2016-08-14 阅读次数: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为切实做好近期及冬季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保持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有效遏制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按照“一岗双职”的要求,从1210日起,区政府领导分条线对各镇办、开发区,区各部门、各单位近期及冬季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进行督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重点

1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及其有关部门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监管责任落实情况。

2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健全完善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投入,强化现场安全管理,加强员工安全教育培训等安全基础工作,开展隐患排查自查自改情况等。

3、重点行业和企业的安全生产情况,炸药、烟花爆竹、渡口、高毒农药、危险化学品的生产、经营、使用、流通各环节安全生产情况,市场、宾馆饭店、学校、网吧、浴室等公众聚集场所的消防安全情况。

二、督查内容

1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及其有关部门对122日区安委会会议精神落实情况。

2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及其有关部门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落实情况。

3、各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

4、各单位安全管理台帐和安全管理制度的建立情况。

5、各单位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措施、责任人落实情况等。

请各督查组牵头单位于1228日前将督查情况书面报区安委办。

附:区政府领导安全生产大检查督查表

 

O一三年十二月四日

区政府领导安全生产大检查督查表

督查单位

 

重点

督查内容

带队

领导

牵头单位

参与部门及单位

板浦镇、开发区

责任制落实情况、大检查落实情况、抽查部分重点企业

陈中

政府办

监察局、安监局、

消防大队、质监分局

锦屏镇、岗嘴采石场、刘顶狩猎场、锦屏民爆站尾矿库等非煤矿山企业

责任落实及安全生产大检查落实等情况

于治安

国土分局

经发局、安监局、

公安分局、锦屏镇

冬季森林防火

 

防火安全

成云飞

徐金凤

农水局

锦屏镇

部分危化品生产经营单位

责任落实、安全自查及现场生产安全等情况

顾建华

安监局

质监分局、环保局、开发区、锦屏镇

城乡道路安全设施

城乡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王一兵

交巡警海州大队

公安分局、运管所

美步楼梯、华丰纺织、飞雁毛毯等消防重点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

消防安全及生产安全管理等情况

王一兵

消防大队

安监局、总工会、

开发区

宁海及部分中小学

校舍安全、消防安全、安全用电、校车安全等

徐金凤

教育局

交巡警海州大队、消防大队、相关镇办

新坝镇、板浦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

 

市场安全

徐鸿翔

工商分局

商务局、消防大队、

板浦镇、新坝镇

建筑施工工地

建筑施工安全措施落实情况等

顾建华

韩向民

住建局

安监局

 备注:从1210日起,各牵头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主动与带队领导做好衔接工作,并制订检查方案和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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