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426714-4/2016-00036 | 分 类 | 其他 / 通知 |
发布机构 | 海州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 发文日期 | 2016-08-14 |
标 题 | 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工作的通知(老海州) | ||
文 号 | 海安〔2013〕2号 | 主 题 词 | |
内容概述 | 我区自2004年以来对安全生产工作实行目标管理,在全区安全生产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安全生产形势保持持续稳定。为进一步强化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 | ||
时 效 |
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工作的通知(老海州)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驻海州省市属有关单位:
我区自2004年以来对安全生产工作实行目标管理,在全区安全生产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安全生产形势保持持续稳定。为进一步强化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属地管理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建立安全生产监管长效机制,根据《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立安全生产目标管理体系
1、目标管理范围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驻海州省市属有关单位(以下简称各责任单位)。
2、建立管理体系
依据《安全生产法》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要求,按照国发[2011]40号文和苏政发〔2012〕112号文精神,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工作方针,把安全生产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切实增强科学发展、安全发展能力。通过建立安全生产控制指标体系,推进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把各项安全生产工作任务落实到基层和企业,确保各责任单位各项安全生产指标实现逐年下降,全区安全生产指标控制在市下达的指标范围内。
二、目标管理主要内容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安全生产工作有计划、有部署、有措施、有落实、有成效。
2、各责任单位的安全生产指标不超过下达的控制指标。
3、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各级政府切实履行政府属地管理职责,落实地方行政首长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全面落实行业主管部门的专业监管、行业管理和指导职责,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各生产经营单位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采取有效的安全生产防范措施,制定并严格执行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4、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各级领导安全生产责任明确,完善领导班子成员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立奖惩激励机制,严格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
5、加大安全生产投入,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设立安全生产专项资金,部门、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符合有关规定,各级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工作经费有足够保证;各生产经营单位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加大对安全生产的投入,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足安全管理人员,落实安全生产防范措施。
6、深入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督促企业定期上报和治理事故隐患,实行较大隐患挂牌督办和公告制度,重大隐患按期整改率100%。
7、深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 按照要求开展各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各专项整治做到有方案、有计划、有检查、有总结。
8、深入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打非工作主要由非法违法行为发生地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负责,治违工作主要由生产经营单位负责。
9、全面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各行业、各部门按序时进度完成上级部署的标准化创建工作。其中,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冶金等行业规模以上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率100%。
10、扎实开展职业卫生监管工作,加强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工作,重点行业申报率100%,严格落实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措施,加大职业病危害重点行业专项治理力度,重点行业企业达“六个百分百”要求。
11、加强基层安监机构建设,推进乡镇(街道)安全监管人员至少1个行政编制加2个事业编制模式,开发区安全监管人员编制3-5人。相关部门至少安排1名专或兼职安全员。村委会(社区)设置专(兼)职安全监管人员。创新委托乡镇(街道、开发区)开展行政执法的方式方法。
12、做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认真组织、部署、开展《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安全生产月”、“安康杯知识竞赛”和安全诚信企业创建等活动;开展安全生产技术培训工作,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持证率达100%;企业职工三级安全教育率达到100%;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达100%。
13、强化应急救援工作,各责任单位要建立健全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完善应急救援体系。
14、加大事前执法力度,建立联合执法机制,提高监管监察覆盖率(其中高危行业监管监察覆盖率100%);严格执行事故报告制度,事故信息按时快报率和准确率100%,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严肃查处事故,事故按期结案率和责任追究到位率100%。
15、完成区政府和区安委会部署的其他安全生产工作。
三、强化目标管理的主要措施
1、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
区政府每年将当年下达的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及目标管理的主要内容与各责任单位签订责任书(有关区直企业向区政府递交安全生产承诺书)。各责任单位要根据与区政府签订的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递交的安全生产承诺书),确定本地区、本系统或本单位的年度安全生产控制指标体系及目标管理主要内容,在单位内部以层层签订责任书的方式分解落实。
2、实行安全生产履职保证金制度
为强化各责任单位安全生产责任,提高各级领导安全生产风险意识,运用经济手段预防和控制事故,继续在安全生产目标管理中实行履职保证金制度,各责任单位在与区政府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递交安全生产承诺书)的同时交纳安全生产履职保证金(各责任单位履职保证金数额另发);各责任单位自责任书签订(承诺书递交)之日起15日内,向区安委会财政专户足额交纳本年度安全生产履职保证金(收款单位:连云港市海州区财政局财政专户;帐号:32001655036052500682;开户银行:建行海州支行;执收单位: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3、实行行政正职安全生产履职报告制度
为确保安全生产目标落到实处,对安全生产目标实行全过程管理,各责任单位主要责任人每季度必须向区安委会填报《海州区安全生产工作履职报告书》(见附件),报告的主要内容为:安全生产工作开展、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安全会议、安全检查、事故隐患整改、危险源监控、伤亡事故等方面情况。
4、严格考核与奖惩
(1)考核:区安委会根据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我区安全生产实际情况,制订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细则,并于年终对各责任单位进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各责任单位应分别对照“考核细则”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自查自评,并将自评结果书面报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区安委会办公室在年底会同有关部门组成考核小组,按“考核细则”和签订的责任书(递交的承诺书)进行考核。
考核工作结束后,区安委会办公室应将考核情况汇总,并及时报告区政府和区政府目标办公室,并由区安委会书面通知各责任单位。考核结果纳入年度经济社会发展目标考核。
(2)考核等次:考核按满分1000分计,分五个等次:
优 秀:等于或高于900分;
优 良: 800分--899分;
合 格: 700分--799分;
基本合格: 600分--699分;
不 合 格: 600分以下。
(3)奖惩方法:根据考核等次,决定奖惩办法如下:
优 秀:全额返还履职保证金,奖励与履职保证金同等数额的安全生产奖金(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的责任单位,区政府兑现50%,责任单位自筹50%;递交安全生产承诺书的责任单位全额自筹);
优 良:全额返还履职保证金,安全生产奖金为履职保证金的50%(自筹);
合 格:全额返还履职保证金;
基本合格:扣减60%履职保证金,返还40%履职保证金;
不 合 格:扣除全部履职保证金。
以上各等次考核结果在全区通报,区政府兑现的奖励资金为“安全生产专项资金”。
返还各责任单位的履职保证金和安全生产奖金作为各责任单位的安全奖励资金,用以表彰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突出的人员。扣减的履职保证金纳入区政府“安全生产专项资金”。
5、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
各责任单位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实行“一票否决”,取消责任单位及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当年各类评先评优资格。
(1)有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细则中“一票否决”事项的;
(2)安全生产年度目标管理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
6、加强目标管理的组织领导和具体实施
加强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建立安全生产控制指标体系和实行履职保证金制度工作在区安全生产委员会领导下进行,具体组织实施工作由区安委会办公室负责。
附件: 海州区安全生产工作履职报告书
海州区安全生产委员会
二○一三年二月十八日
海州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3年2月28日印发
海州区安全生产履职报告书
报 告 单 位 |
(签章) 年 月 日 |
行 政 主 要 负 责 人 |
(签字) 年 月 日 |
一、基本情况 |
注:请分别于4月、7月、10月、12月份10日前报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