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426714-4/2016-00023 | 分 类 | 其他 / 通知 |
发布机构 | 海州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 发文日期 | 2016-08-14 |
标 题 | 关于印发《海州区2013年安全生产培训计划》的通知(老海州) | ||
文 号 | 海安监〔2013〕3号 | 主 题 词 | |
内容概述 | 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安监所,各生产经营单位: | ||
时 效 |
关于印发《海州区2013年安全生产培训计划》的通知(老海州)
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安监所,各生产经营单位:
现将《海州区2013年安全生产培训计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辖区实际,认真组织落实。
二0一三年三月十日
安全培训工作是安全生产重要基础工作之一,是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从根本上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搞好安全生产的治本之策。为深入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全面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和技能,提升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水平,适应新时期安全生产发展需要,结合我区安全培训工作实际,特拟定2013年安全生产培训计划。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发展”指导原则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认真落实《安全生产法》,以提高各级领导干部、生产经营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意识、安全素质为目标,以预防和减少各类伤亡事故、保护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安全健康权益为目的,落实责任,规范管理,提高质量,加大安全生产培训力度,为促进我区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可靠保障。
二、工作重点
培训的对象是各级领导干部和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及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重点解决安全意识不到位、安全管理不科学、安全规章不落实、事故隐患难整改、安全知识很缺乏等问题,使广大干部职工懂法规、会监管、强自律,全面提高安全意识,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发展理念。
三、目标任务
1、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培训率达到100%;
2、狠抓特种作业人员的考核培训和复训工作,确保持有效证件上岗;
3、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非煤矿山生产企业的特殊工序操作人员的再教育;
4、加强对安全生产监察人员的执法业务知识的培训;
5、全面督促生产经营单位(企业)开展全员安全教育培训。
四、具体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促进培训到位。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法》对安全培训工作的要求,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强化和推进安全培训工作,特别是高危行业(企业)的全员培训工作。各乡镇、各相关部门督促所辖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和高危行业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管理、操作技能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的培训,增强安全意识;组织配合安监局对所有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依法进行强制培训,做到持证上岗。将培训情况、持证上岗情况作为日常安全检查的重要内容,凡未经培训或培训不合格者,一律不得上岗作业。
2、坚持培训原则,严格考核标准。坚持“统一规划、归口管理、分级实施、分类指导、教考分离”的安全生产培训工作原则。按照安全生产培训考核的相关要求,区安监局加强对培训工作的监督管理。严格考核标准和考核工作,坚持做到“谁考核、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
3、保证培训质量。培训机构要按照国家局统一的培训大纲开展安全生产培训工作,按要求认真制定培训计划,选用省局推荐的统编教材、编写培训教案,保证培训学时和培训质量,严格培训纪律,建立培训档案。培训机构开展培训时要严把培训对象入口关,不得以任何理由缩短学时、减少培训内容、删减培训课程,按照要求组织复审、复训,确保持有效证件上岗。
4、搞好培训服务,实行动态管理。培训机构牢固树立为基层服务、为企业服务的思想,开展好培训工作,对举办的各类安全生产培训,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合理收费,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做好年度内培训人员的档案登记工作。市安监局对培训机构的培训大纲、培训计划、培训学时、培训教材、培训师资、培训范围等进行监督和审查。杜绝违规违纪,弄虚作假等行为发生。
附:2013年安全培训班安排表
培训班名称 |
培训对象 |
时间 |
联系人 |
承办单位 |
举办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培训班 |
各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 |
2013年10月份 |
海州安监局 |
连云港市特种作业培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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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办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负责、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管理资格培训班 |
各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2013年10月份 |
海州安监局 |
连云港市特种作业培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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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办特种作业人员培训班 |
全区特种作业人员 |
2013年11月份 |
海州安监局 |
连云港市特种作业培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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