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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426714-4/2016-00012 分 类 其他 / 通知
发布机构 海州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发文日期 2016-08-14
标 题 关于印发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老海州)
文 号 海安【2012】7号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根据《江苏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坚决杜绝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通知》(苏安办电〔2012〕5号)和4月27日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精神,为深刻吸取近期省内外接连发生的重大、较大事故教训,切实做好我区安全生产工作,为全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决定在全区范围内立即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时 效

关于印发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老海州)

栏目:业务文件 发布时间:2016-08-14 阅读次数: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根据《江苏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坚决杜绝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通知》(苏安办电〔2012〕5号)和4月27日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精神,为深刻吸取近期省内外接连发生的重大、较大事故教训,切实做好我区安全生产工作,为全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决定在全区范围内立即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通过全面扎实开展专项整治,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和事故预防控制体系,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安委办《关于在重点行业领域继续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通知》(苏安办〔2012〕10号),积极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行动,有效提升生产经营单位本质安全水平和各行业领域整体安全水平;进一步防范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切实做到减少一般事故,遏制较大事故,杜绝重特大事故,促进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和主体责任的全面落实,彻底排查治理事故隐患,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努力实现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领导,成立海州区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组长:江希路;副组长:韦清余;成员:安委会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

三、检查原则
      1、按照“谁主管、谁检查”,“谁检查、谁负责”,“谁的隐患、谁整改”的原则,实行安全检查责任组长负责制。
      2、坚持检查与整治并举、标本兼治、重在实效的原则,对检查发现的突出问题和重大安全隐患果断处置,及时下达督办通知,限期整改。
      3、坚持检查与整改相结合,检查与服务相结合,检查与责任追究相结合,暗访与明查相结合,检查的内容与效果相结合。

四、检查内容及分工

此次检查采取企业自查、条线与属地检查、政府督查、社会监督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检查的范围是区属各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为增强检查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突出重点,分条线、分块落实,对各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单位和重点部位分九个组进行监督检查和隐患排查,分别由行业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带队;乡镇、办事处、开发区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分别由属地行政主要领导带队。检查主要采取看现场、查资料、问情况、听汇报的方式进行。

第一组(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安全):重点检查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行业企业的安全生产条件是否符合要求,从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治理,安全生产事故管理,“三同时”管理,现场管理,危险源管理等各项制度和措施是否真正落实。由安监局牵头,环保局、国土分局配合,组长韦清余。

第二组(人员密集场所安全):重点检查市场、商场、酒店、歌舞厅、网吧、“三合一”建筑、出租房火灾隐患整改,火电规范使用等情况;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消防管理制度、消防检查、巡查、消防设施、器材设置、维护保养、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等情况。由消防大队牵头,公安分局、工商分局配合,组长孙晓波

    第三组(道路交通安全):重点检查客货运超员超载、无证行驶、无照驾驶、道路交通事故隐患等情况。由交巡警海州大队牵头,海州运管所配合,组长李新政。
  第四组(建筑施工安全):重点检查施工场地周边防护、施工用电安全、起重机械安全、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管理,防坠落、防垮冒倒塌措施情况、职工安全教育、“三同时”验收等。由住建局牵头,组长蒋庆山。   

    第五组(森林防火、农机安全):重点检查森林防火责任制执行情况、扑灭火工具、通讯工具的配备维修、扑灭火队伍组建、农机作业情况等。由农水局牵头,组长陈可鹏。

第六组(学校及校车安全):重点检查校舍安全、校园周边环境安全、学生接送车安全等。由教育局牵头,交巡警海州大队配合,组长张洪。

第七组(特种设备安全):重点检查在用特种设备是否登记、是否年检、有无重大安全隐患等。由质监(海州)分局牵头,安监局配合,组长伏为民。

第八组(旅游安全):重点检查景区景点、旅游设施等存在的事故隐患。由区文体局牵头,消防大队、宗教局配合,组长王恒云。

第九组(民爆物品及加油站点安全):重点检查民爆物品、民爆站、加油站、农村加油点等。由经发局牵头,商务局配合,组长胡晨。

、时间安排
    从2012年5月2日开始,5月31日结束,5月10日前,各乡镇办、开发区,各检查组上报检查方案,5月28日前,将检查出的事故隐患及整改情况汇总,并形成书面总结报区安委办。

、几点要求
      1、各乡镇、办事处,开发区,各部门、各生产经营单位务必引起高度重视,特别是要针对入夏后的气候特点,有的放矢,突出重点,切实抓好本单位安全生产自查和检查、督查工作。
      2、各行业主管部门一把手必须亲自挂帅,全面负责,保证整个检查活动在组织上落实、思想上落实、责任上落实、措施上到位。要组织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突出重点,明确分工,扎实认真全面细致地开展检查活动。
      3、各检查组必须按照分组情况,结合各自行业的安全生产职能职责,制定切实可行的检查方案。
      4、对安全生产大检查过程中工作不力、走过场、搞形式,没有按期上报方案、总结,安全检查工作没有真正开展落实的,予以通报批评;对于不安排、不布置、不组织检查的,要予以曝光,并按规定追究单位主要领导的责任。 
      5、各被检查单位要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认真梳理,分类排队,对事故隐患,要制定和落实整改方案,限期解决,对于一时整改不了的,必须采取监控措施,确保万无一失。

 

 

 

                 二0一二年五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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