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1426714-4/2019-00017 | 分 类 | / 通知 |
| 发布机构 | 海州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 发文日期 | 2019-08-28 |
| 标 题 | 海州区“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攻坚行动实施方案 | ||
| 文 号 | 无号 | 主 题 词 | |
| 内容概述 | 为贯彻落实区委“干干净净、平平安安、清清爽爽、欢欢喜喜”十六字工作要求,切实巩固全区“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成果,深化安全生产双重预防体系建设,有效防范遏制各类事故发生,确保建国70周年全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即日起至10月底,将开展“迎国庆保平安”攻坚行动(以下简称“攻坚行动”)。具体安排如下: | ||
| 时 效 | |||
海州区“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攻坚行动实施方案
海州区“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
攻坚行动实施方案
海州区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9年8月28日)
为贯彻落实区委“干干净净、平平安安、清清爽爽、欢欢喜喜”十六字工作要求,切实巩固全区“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成果,深化安全生产双重预防体系建设,有效防范遏制各类事故发生,确保建国70周年全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即日起至10月底,将开展“迎国庆保平安”攻坚行动(以下简称“攻坚行动”)。具体安排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防灾减灾救灾的重要论述,以坚决防范和遏制各类事故为目标,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主线,以推进双重预防体系建设为抓手,深刻汲取响水“3.21”重特大爆炸事故和近期全国其他地方发生的各类事故教训,严格落实安全责任,防范化解安全风险,排查消除安全隐患。坚持问题导向,突出重点领域,通过严密的安全监管、严格的执法检查、严厉的安全处罚,切实推动企业风险自识、隐患自治、平安自保,确保全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为建国70周年大庆营造安全稳定的良好环境。
二、“攻坚行动”范围和重点
从严从细组织实施风险辨识管控和隐患排查整治,全面防范化解各类安全风险,持续对全区所有地区、所有行业领域、所有生产经营单位、所有危险场所、所有从业岗位开展全覆盖式“攻坚行动”。重点对存在风险隐患较多、事故易发多发、有可能造成群死群伤和重大社会影响的行业、领域、场所开展排查整治,主要包括:
(一)危险化学品领域
1.对辖区内危险化学品企业逐个开展专项执法检查;
2.对辖区内所有危险化学品一、二级重大危险源逐一进行专家“会诊检查”,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重大危险源企业要责令立即整改,严防恶性事故发生;
3.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动火、车辆出入、检维修等作业环节和外来施工人员的安全管理情况。动火作业、受限空间作业、检维修作业、外包商管理等重点作业环节是否落实提级管理、提级审批、第三方监护等规范要求,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等;
4.《海州区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海政办发[2017]29号)确定的任务完成情况,逐项对表交账。
(二)道路交通运输领域
1.道路运输“两客一危”、水路运输“三船一桥”、校车、桥梁、急弯陡坡、大长下坡、铁路道口等安全隐患治理情况;
2.高速公路、高速公路服务区、国省道、工业园区、厂区外道路危险化学品(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经常聚集或拥堵路段区域、与普通车辆混杂聚集、有易燃易爆风险等路段区域安全隐患排查,落实事故防范措施情况;
3.严查运输车辆超速、超限和超载,货车非法改装、运营情况;
4.严查酒后驾驶、疲劳驾驶、涉牌涉证等违规违法行为;
5.内河船舶涉海运输整治和内河水域水上运输安全管理情况;
6.极端天气条件下的交通安全管控和应急措施落实情况。
(三)住房城乡建设领域
1.开展建筑工地高处施工平台、基坑支护、土方开挖、脚手架、模板支撑体系、起重机械安装吊装及拆卸、场内专用机动车辆、高边坡以及房屋拆迁等专项整治;
2.室内防水工程、装饰装修工程中进行焊接等明火作业、动火审批管理情况,油漆、稀料、木材、保温材料等易燃材料的保管和使用情况,宿舍内乱接乱拉电线等排查情况;
3.私搭乱建的建筑与设施,未经竣工验收即投入使用的工程;
4.城镇燃气、供水、排水与污水处理、供热、桥梁等市政公用设施运行以及城镇危旧房屋使用等领域的安全生产隐患。
(四)消防安全
贯彻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国办发〔2017〕87号)和《江苏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苏政办发〔2018〕72号),依法依规加强本辖区、本行业、本系统消防安全检查。重点整治商场市场、“多合一”场所、劳动密集型企业、公共娱乐场所、学校、医院、养老院、群租房、宾馆饭店、高层建筑、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冷冻食品生产加工储存企业和校外培训机构等13类场所消防安全突出问题。
(五)人员密集场所和重要设施
1.车站、大型城市综合体、商贸流通和服务业企业、旅游景点、医院、学校、养老院、文体娱乐活动场所、宗教活动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和重要设施的安全风险防范和隐患排查制度落实情况;
2.大型群众性活动审批、制定安保方案和预案情况;
3.汛期、节假日等重点时段和重大活动安全防范工作落实情况,暴风、暴雨等极端天气和各类自然灾害的防范应对情况。
(六)非煤矿山、冶金等工贸领域
1.尾矿库坝体监测、排洪等设施运行和日常安全管理情况,重点检查尾矿库溃坝等防控措施落实情况;
2.扎实开展涉氨制冷、涉爆粉尘、有限空间作业等企业执法检查和隐患排查。重点对全区使用冶金煤气的企业,作业场所超过30人的金属、木质等粉尘企业,采用氨直接蒸发制冷空调系统和快速冻结装置未按要求单独设置的涉氨制冷企业上一轮排查发现问题隐患的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执法检查。
(七)防汛抗旱和地质灾害防治
1.强化重点区域隐患排查、监测预警,做好应急值守、会商研判、指挥调度等工作,全力防范灾害发生;
2.完善应急预案,制定山洪灾害、地质灾害威胁区域以及城市棚户区低洼区、蓄滞洪区等区域人员转移避险安置方案,紧急情况下及时组织人员撤离;
3.加强对洪涝、干旱易发区,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等防范措施的督导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处置;
4.落实防灾减灾救灾物资和抢险救援队伍,保障应急抢险救援救灾需要;
5.加大防洪防旱、山洪灾害、地质灾害、城市排涝等工程和非工程措施项目建设力度,提升自然灾害防御能力;
6.开展河道、水库、坝塘等水域水情普查,建立健全危险水域安全管控机制,做好防溺水工作。
特种设备、城镇燃气、油气长输管线、粮食和物资储备、森林防火、水利工程、电力设施等行业领域的主管部门,也要根据“攻坚行动”要求,制定专项方案,参照《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清单》,全面抓好落实。
三、组织实施
此次“攻坚行动”由区安委会办公室统一协调,各镇、街道、开发区、岗埠农场和区安委会成员单位、行业(领域)主管部门分别按照“属地管理”“三管三必须”的原则组织实施。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安排部署阶段(2019年9月6日前):按照本方案工作部署,各地、各有关部门分别制定实施方案,进行安排部署和动员宣传,明确工作责任和具体分工。
(二)集中排查整治和执法捡查阶段(2019年9月7日至2019年10月中旬):各地、各有关部门按照“三管三必须”的原则开展风险隐患集中排查整治,围绕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开展集中执法检查。主要检查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是否严格落实安全责任、企业安全生产制度建设与实际执行是否存在“两张皮”问题、企业各级管理人员和各岗位工作人员是否认真落实隐患排查整治责任,重点打击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双重预防体系“不落地”、现场管理混乱、违法违规生产经营等问题。
(三)总结提升阶段(2019年10月中旬至10月底):各地、各有关部门对安全风险管控、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进行“回头看”,对“攻坚行动”开展情况进行分析总结,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健全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整治长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指示精神,深刻认识做好当前特殊时期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和灾害防控的极端重要性,从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和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高度,加强“攻坚行动”的组织领导和推动落实。主要领导要率先垂范、务实戒虚,深入一线督促检查,推动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区16个明查暗访专业小组要认真落实《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全区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明查暗访工作的紧急通知》(海政办发[2019]24号)要求,扎实开展明查暗访,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要强化问责,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监管不到位而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要依法依纪依规严肃追究问责。
(二)狠抓企业主体责任。要把握问题关键,组织企业主要负责人、部门负责人、一线员工进行随机考试,对不知道其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和不落实安全责任的,一律按照重大隐患对待。要以铁的手腕严格执法、形成震慑,对在执法检查中发现的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对重大隐患一律挂牌督办,督促企业立行立改,不能保证安全的生产企业,坚决停产停业整改,倒逼企业主体责任落实。
(三)加强综合惩戒惩治。要加大公开曝光力度,及时通过新闻媒体曝光典型案例和重大隐患,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黑名单”制度,强化失信行为联合惩戒,提高企业违法成本.对“攻坚行动”中发现的涉嫌安全生产犯罪案件,要按照《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依法惩治安全生产违法犯罪行为。
(四)统筹推进各项工作。要把“攻坚行动”与“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结合起来,与年度执法计划的落实对接起来,与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各项专项整治和综合整治,以及年度各项安全生产重点工作统一起来,统筹抓好工作落实。
(五)强化应急值班值守。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加强对重点行业领域、重要设施和人员密集场所应急准备的检查督查,储备装备物资,前置救援力量,有针对性地开展防火、防爆、防泄漏等贴近实战的应急演练,同时及时对各类隐患点进行排查和除险加固。要强化部门间协调联动机制,一旦发生紧急情况,要立即启动应急响应,确保事故险情第一时间处置。要强化应急值班值守,实行领导干部法定节假日24小时在岗在位、值班备勤,值班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在岗规定,严格执行突发事件信息报送纪律,坚决杜绝脱岗和信息迟报、漏报、瞒报、谎报的情况。
(六)做好信息统计报送。2019年9月6日前,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将本次“攻坚行动”工作方案和安排部署情况报区安委办。“攻坚行动”期间,各地、各有关部门每周一上午下班前将上周工作进展情况和统计表报区安委办,及时反映主要做法和发现的突出问题,区安委会办公室定期向区政府汇总上报各地、各有关部门“攻坚行动”开展情况,并进行通报。10月31日前,各地、各有关部门将工作总结及统计表报区安委办。
联系人:苏宪君、王理翔,联系电话:85601176
邮箱:lyghzqawb@163.com
附件:1.“防风险除隐患遏事故保平安迎大庆”攻坚行动进展情汇总表
2.安全生产重大隐患清单
附件1
“防风险除隐患遏事故保平安迎大庆”攻坚行动进展情况周报表
填报日期(盖章):2019年月日
单位 |
统计范围 |
检查企业数量(家/次) |
排查治理隐患 |
行政处罚数量 |
公开曝光 |
问责单位和个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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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隐患 |
重大隐患 |
整改率 |
关闭取缔 |
停产整顿 |
暂扣吊销证照 |
处罚罚款 |
移送司法机关 |
曝光 |
联合惩戒失信企业 |
约谈 |
通报 |
下达整改令 |
党政纪处分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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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查 |
已整治 |
排查 |
已整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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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
项 |
项 |
项 |
% |
家 |
家 |
家 |
万元 |
个 |
次 |
家 |
个 |
个 |
个 |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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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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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计(含本周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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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人:联系电话:分管负责人:主要负责人:
附件2
安全生产重大隐患清单
填报单位:(盖章)审核人:填报日期:2019年 月 日
序号 |
隐患单位 |
隐患名称 |
重大隐患判定依据 |
整改措施 |
整治计划 |
隐患治理责任单位 |
隐患治理督改单位 |
是否挂牌督办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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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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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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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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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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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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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注:重大隐患要按照国家相关行业部门重大隐患判定标准进行判定。


